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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炜光:为税正名

浏览次数:1635      日期:2011-01-06

李炜光:为税正名

  李炜光:为税正名

  李炜光的主张是一贯的:纳税人监控必须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纳税人的利益,反映纳税人的呼声

  本刊记者/周政华

  自从新书《李炜光说财政》在2010年6月出版后,李炜光就开始频繁接到许多陌生人的电话。读者五花八门,有外地的,也有天津的,甚至还有住在同一个小区的。一些人把电话打到李炜光的工作单位天津财经大学,还有人从天津教委打听到他的手机号码。

  元旦之前,李炜光接到一个电话,听筒那边是一个老头,说看了《李炜光说财政》很激动,但瘫痪在床好几年,不能过来看他,只能在电话里说几句。“这时候,我就特感动,觉得自己做的事情还是很有价值的。”

  作为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的首席教授,李炜光一直试图唤醒中国纳税人的权利意识。在这本书的序言里,李炜光写道:“政府财政资金的每一分钱都来自公民的口袋。所以任何财政税收事务,政策制度的制定和出台,都必须首先取得公民的同意或者谅解。”

  复旦大学经济学教授韦森说,这样的文章,“每一个识字的中国纳税人都应该花点时间认真读一遍。”

  “这堵墙太高、太强——也太冷”

  但并不是每一个识字的人都同意李炜光的看法。

  此前,参加一次全国性的研讨会,李炜光在谈到中国纳税人权利意识时,就被一位拍案而起的体制内退休的老先生怒斥:“什么纳税人的权利?胡说!纳税人?能让他们有权利吗?!”

  多年来“依法纳税”的宣传,一般只强调纳税义务,鲜有对纳税人权利的尊重和宣扬。至今,我国的宪法文本,只有一条关于税收的条文,即第5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这就使得相当多的纳税人并不清楚,自己作为纳税人究竟享有哪些权利。“皇粮国税、天经地义”的观念千年未变。“这不是个别人的误区,而是一个体制在说话,一个我们正在促使其有所改变的体制。”

  要是放在三十年前,李炜光对税收的理解,也和这位老先生差不多。

  1979年,天津财经学院,当老师在黑板上写下“税收三性: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后,财政学一年级新生李炜光就毫不迟疑地把这几个字原封不动地抄到了笔记本上。至今,这也是政府对于税收的权威性描述,也是财政学考试的标准答案。

  四年后,李炜光留校任教,过起了大学老师的悠哉生活:“把课教好,学生满意就可以;如果学校要评职称,就再发表几篇文章,但这些文章也就是那些个意思,既不会进行多深的探讨,也对于中国社会不会产生多大影响。”这时候,李炜光尚未踏入学术的禁区。

  此时的国内财税研究,仍然相当“技术化”,热点不外乎税制的构成、征收如何更合理。在那个革命高于一切的年代,国家几乎不直接对个人征税,而是通过增值税、营业税方式将国企的利润集中到政府手中,然后再在全国各地分配。

  中国纳税人悄然无声,每一个人都处在“体制”这张密网之中。多年后,李炜光读到日本作家村上春树的文章,他把体制比喻为一道墙,“这堵墙太高、太强——也太冷”。村上春树的这个比喻,后来被李炜光引用在《李炜光说财政》一书的后记里。

  “体制外”生存的尝试,要随着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在80年代的瓦解,才有可能实践。整个80年代,“姓资姓社”“真理标准”——整个社会的大讨论气氛,在那代学人心里埋下了启蒙的种子。李炜光也是从那时开始质疑“税收三性”的说法。

  但系统的反思,要到二十多年后,李炜光写作《无声的中国纳税人》时才得以准确表达,“在民主、法治的社会里,政府向公民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公民向政府缴纳税收。这里,税收既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所获得的报酬,也是公民购买政府服务的价格。”

  “思想开始变化了。”这时期,邓小平所采取的“减税让利”政策,在李炜光看来“是真正的改革”,各个阶层都从中受益,“此后中国又踏上了另一条道路”。

  日后,李炜光总结过去的三十年说,80年代是个学术大觉醒的年代,90年代是个彷徨犹豫的年代,新世纪这十年是个民间大解放的时代。

  在彷徨犹豫的年代,“人是被这个时代裹挟着往前走的。”教书之余,李炜光和几个朋友合伙办了一家公司,为银行提供培训服务,结果“没赔没赚”,到了2000年前后才最后脱离出来。

  “那时候,我要跟税务、财政、工商、消防、卫生部门直接打交道,结果我对于这个社会深层次的问题认识得比较深刻。不好的地方,就是写文章、做学问就没这么多的时间,至少耽误了十年时间。”

  “人觉醒了,某些事情就再也回不去了”

  2002年春节,李炜光偶然从家中书架上抽出了落满灰尘的《共和·民主·宪政》。

  此时,中国已经进入了分税制改革的第八个年头。因形式上划清了中央与地方财权界限,及其权责关系,故学界对1994年的这次财政分税制改革普遍评价很高。

  分税制改革后,国内出现的两种趋势,让李炜光感到不安:一方面,中央财政收入激增,2002年几乎比地方财政收入多一半,李炜光的校友、现任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所长高培勇就说,“如果没有1994年分税制的改革,现在就不可能有如此之强的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另一方面,由于占全国财政收入大幅下降,地方政府不得不自开财路,大力发展房地产,“土地财政”由此发酵。

  “分税制改革搞了一半,只是省和中央之间进行,没有再往下分。”李炜光说,中国宏观税负偏高、土地财政等诸多问题,追根溯源都与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在他看来,当时的分税制,主要是为了解决两个比重过低的问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过低、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过低。

  “这并非是财政联邦主义的分权试验。”在分税制改革的鲜明立场,让李炜光再次成为财税学界的“异端分子”。

  李炜光对于税收问题的顿悟,得感谢刘军宁写的《共和·民主·宪政》。

  “书老早就放在那里,一直没看。”结果,在那个春节,没翻几页,他就看上瘾了。“看这本书的时候,就立刻与税收财政——我的老本行联系起来。”

  一篇题为《公共财政的宪政思维——公共财政精神诠释》的两万多字的长文,随后刊发在了当年第三期《战略与管理》上。这是一本对李炜光曾经产生过重大影响的杂志。在这本杂志里,李炜光发现“学问还可以这样做,这样探讨。怎样把西方的理论嵌入中国现实思考。”

  李炜光在这篇文章里写道:“市场经济与公共财政所要求的政府改革,并不只是机构的裁减,而是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就是构建一个公正的、民主的、法治化的和真正为纳税人和所有公民提供公共服务的政体,也只有在这样的政体之下,才可能产生公共财政制度。”

  这种观点在当时看来非常大胆。因为这篇文章,“异端分子”李炜光,迅速建立起他在学术界的名声。

  耶鲁大学金融学教授陈志武说:“中国知识界以前对宪政的关注,以抽象政治权利为主,以为只要有权利制衡架构即成。李教授的研究告诉我们,实际不然,到最后,一国的具体财政才是决定宪政是常态还是昙花一现的基础。”

  李炜光几乎在一夜之间,成为财经报纸的热门专栏作家、电视台评论嘉宾和人文讲座的布道者。凤凰卫视世纪大讲堂的主持人看到李炜光的文章后,专门把他请到演播室讲演;北京著名的知识分子聚集地——三味书屋的创办人,也多次打电话给李炜光,请他过去作讲座。就连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的制片人,也被李炜光娓娓道来的口才所吸引,以为遇上了又一个易中天。李炜光当然想谈财税,但最后,他只得根据节目组安排,“正说包公”。

  这些挑战现行财税体制的看法,也得到一些官员的赞同。一名在网上多次被网民调侃的财政部某官员学者,私底下与李炜光的看法非常一致。会上,当记者采访他时,他就说“你去问李炜光老师,他的路数是对的。”

  “经常有些官员公开场合的发言其实是体制在说话,从中央到地方,相当一部分官员思想是很开放的,在台下说的跟上面说的不一样。在下面,我们沟通没有什么障碍,你说的他认为都对,而且还说李老师,你接着往前走。”李炜光对《中国新闻周刊》说,现在大部分官员都很开明。

  还有一些省部级官员或明确表态或暗示李炜光,“如果碰到什么麻烦可以找我们。”

  征税应由纳税人说了算

  李炜光的麻烦在于,他研究的东西太“敏感”:既主张“无代表不纳税”,又呼吁“要管住政府的钱袋子”。

  李炜光的主张是一贯的:纳税人监控必须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着纳税人的利益,反映着纳税人的呼声。纳税人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对要不要征税,向谁征税、征什么税、征多少税、怎样征税,如何安排财政支出,支出效果如何评价等问题直接做出原则性决定,对政府的具体实施行为进行监控,并有权对政府的财政部门或主管官员进行惩处,通过投票表决,决定国家财政资源的来源及其分配的流向。

  怎样才能管住政府那只征税的手?在一次学术会议上,李炜光说,“面对这么重要的、涉及千百万人民群众利益的大事,我们的自称代表人民利益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们一片寂静无声,而多数学者竟也选择了当哑巴。”发言完毕,会场一片寂静。

  “说了这么多年,我发现国内讲税收谈宪政的,就那么两三个人。” 多年来,李炜光就是这样一个孤独的发言人。

  现实依然如旧。目前中国所开征的20多个税种,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的仅有三个,即《个人所得税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税收征管法》。

  直到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才废止了1984年授权国务院税收立法的决定,但1985年全国人大的授权决定依然有效。根据1985年全国人大做出的一项更广泛的授权,国务院可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制定暂行规定或条例。

  李炜光认为,改革开放初期,由于中国法制建设刚刚起步,即便在应然角度上,政府和人大的关系还不清楚。但如今必须要改变强势政府和弱势人大的格局。

  李炜光还是一个坚定的减税支持者。2010年3月份,在北京的一次讲座上,他谈到了利息税的问题,“银行已经负利率了,通货膨胀已经很严重了,人民生活已经感觉很困难了,政府还要征这个税,这已经失去它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了。”

  2010年10月,国税总局局长肖捷撰文指出,“下一个十年,中国税收增长的弹性系数总体上仍可能继续保持大于1的态势,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在目前17.5%的水平上有继续上升的空间和条件。”

  财政史科班出生的李炜光发现,无论是唐代的贞观之治,还是康乾雍盛世,均与实行轻税政策有关,“反之,重税之下,从未出现过好形势”。

  别让预算改革自生自灭

  与枯坐书斋的学者不同,李炜光还参与多个“管住政府的钱袋子”的改革试验。浙江温岭“参与式预算”改革便是其一。

  始于2005年前后的温岭改革,因提供吸纳民众代表与政府官员进行“民主恳谈”的方式,让公众参与政府预算编制,被视为是全国“走得最远”的财政预算改革。李炜光也认为这代表了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发展方向。

  但温岭民主恳谈会的最新情况是,“去年开会就有点困难了。”当《中国新闻周刊》记者问及温岭民主恳谈会时,李炜一连说了两个“很难”。

  随着温岭市的一些人事调整和更换,温岭试验“尽管不会完全停止,但也不会往前再走多远”。在李炜光看来,这种预算改革,是对现有体制的突破,缺乏相应的规定和法律支持。“除非体制内认定它这个改革,否则只能自生自灭。”

  除温岭外,近几年国内深圳、上海、广州、四川巴中等多个城市开始试水“预算改革”,但大部分仅停留在预算透明公开这一层面上,难以继续向纵深推进。

  上海财经大学2009年首次推出的“中国省级财政透明度评估报告”,如今也陷入调查困境。该课题组负责人、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蒋洪,在编制2010年的报告时,遭遇多个省拒绝提供信息,理由是“需要一事一申请”。

  李炜光注意到,在预算改革方面,公民走在了政府的前面,地方政府走在了中央政府的前面。现在是缺乏法律的和体制的支持,多依靠地方官员的开明推进,难以持久。

  “财税问题本质上讲就是一个政治问题。”在蒋洪的朋友李炜光看来,由于预算问题离政治太近,多说不如少说,少说不如不说。他认为蒋洪的调查难度将越来越大。

  李炜光开出的还是那张老药方,对于政府,仅有内部的行政监督还是不够的,还需要外部的政治监督。

  眼下,他的下一本专著又要出版了,书名暂定为《别挡住我的阳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