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平安行动

您现在的位置是:网站首页 >健康平安行动

调查:中国75%慈善组织被指财务不透明

浏览次数:1742      日期:2010-12-10

调查:中国75%慈善组织被指财务不透明

http://www.jkpa.net/

民政部下属机构的一份抽样调查报告称,在经历了汶川地震、南方雪灾等多次捐赠井喷后,近年中国慈善组织的透明度并未提高。这份报告显示,约有75%的慈善组织“完全不披露或仅少量披露信息”。12月2日,这份报告经与民政部相关司局沟通,并征求业内专家意见后向公众发布。

【严峻现实】:披露年报和财报者不足40%

《2010年全国慈善组织信息披露现状报告》调查共抽选99家慈善组织作为样本,但最终仅收回65例。与过去不同的是,非公募基金会与地方草根组织也纳入了样本中。“我们的日常监测范围是200多家,最终报告数据与整体监测情况相近。”刘佑平说。

中民慈善收回的问卷显示,42%的组织表示没有专门的信息披露办法。37%的组织没有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更深层的问题,则是披露的程度和方式不被高达90%的公众所接受。

本次调查的99家慈善组织没有机构网站的占到五分之一,43%的机构页面更新不及时或者信息很难查找。2010年成立的基金会中心网所收录的信息中,1900多家基金会中没有网站的1307家,占了三分之二。而那些有网站的还有170家页面已经不再更新。

资料图

【慈善尴尬】:90%成以上被调查者“对捐款不放心”

一项调查显示,人们之所以不愿意捐款,高达到九成以上的被调查者认为“对捐款不放心”,不少人宁愿面对面捐赠,也不愿意交给慈善组织;宁愿捐物,而不愿捐钱。无独有偶,陈光标也曾表示,他要将募集而来的善款,亲手送到特困户手中。很显然,只有把善款亲手送到受助方手里,方能真正做到善款善用,避免善款被挪用被截留被侵吞。

【难在哪?】公益机构亟需“去行政化”

事实上,现行《基金会管理条例》以及《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均对基金会透明化提出要求,规定“信息公布义务人不履行信息公布义务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并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但是,现实中却存在“有法不依”的尴尬,很少有基金会因此受到惩罚。这也折射出现行慈善管理法规过于宽泛、不够具体的问题。但核心问题却在于,相当多的基金会有行政头衔,与主管部门关系密切,监管部门难以有效问责。

同时,当社会踊跃捐款时,一些“官办”基金会往往成为行政指令性的捐赠渠道,这使其很难关注捐赠人的意愿、捐赠资金的使用信息公开,公众也很难监控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表面上看,这种行政化的运作方式保证了捐赠的统一运作,但破坏了慈善捐助市场的公平竞争,形成逆向激励,不仅不利于塑造透明的公益慈善氛围,而且事实上阻碍了传统公益慈善组织向民间化转型。

在行政化的捐赠管理体制下,很多捐赠由单位统一组织,捐赠人无从考察受捐机构的公信力,很难监督捐助资金的流向。同时,一些公益组织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反而会因成本大增而难以生存,这造成了公益慈善市场的逆向淘汰。

行政化的公益慈善管理体制不改变,公益机构透明依然任重道远!

【国外借鉴】:信息透明 运作模式成熟

由于国外的慈善组织运作时间长,在信息公开方面已有一套成熟的运作模式。美国绝大多数州都规定,慈善机构必须向州首席检察官提交年度报告,首席检察官还可以代表公众对触犯公共利益的慈善机构提起公诉。

美国:

任何公民都可以查账在美国做慈善有着相当严格的程序,约束慈善机构及其成员的标准和规则相对完善,尤其是一些资助项目申请、拨付款项和运营费用的预算等,管理都非常严格。美国还设有慈善评级机构,一旦信誉受到质疑,将直接影响到慈善组织以后的正常运作。美国绝大多数州都规定,慈善机构必须向州首席检察官提交年度报告,首席检察官还可以代表公众对触犯公共利益的慈善机构提起公诉。而且任何美国公民都可以去慈善机构查阅账目。

英国

信息披露不亚于上市公司英国是欧洲慈善业最为发达的国家。1992年新《慈善法》明确规定,公众中的任何成员只要交付一定合理的费用,就有权获得慈善组织的年度账目和财务报告。对于那些公益性非营利组织来说,公众对其信息披露的要求不亚于上市公司。与那些老牌慈善组织相对完善的筹资渠道和资金管理体制相比,新成立的小型慈善民间团体自2007年起也被纳入监管范围。

德国:

“捐助徽章”一年有效德国为了规范慈善机构的运作,设有社会福利问题中央研究所(DZI)和天主教联盟两家独立机构,负责监督善款的使用情况。其中社会福利问题中央研究所创立于1893年。他们的监督不具有法律强制性,而是建立在自身“公信力”的基础上,他们向通过其审查的社会福利组织和慈善组织颁发“捐助徽章”,由此认证这些组织具备募捐资质。

由于公众认可这两家机构的权威性,所以获得其“捐助徽章”的组织比未获认证的组织更受公众信赖,自然也更容易得到捐款。目前德国有超过200 家社会福利组织和慈善组织持有“捐助徽章”,其授权使用期为一年。这意味着这些组织每年必须接受一次审查。

法国:

慈善机构领导人不领薪酬。法国公众每年向慈善机构捐款的数额高达数十亿欧元,如何管理和使用这些善款成为公众、政府和媒体关注的焦点。法国一些大型慈善机构1 9 8 9 年联合制定的规范慈善机构行为的《宪章》以及法国政府对慈善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基本保证了慈善机构获得的善款得到善用。《宪章》确立了四项基本原则:不谋私利、严格管理、规范运作、财务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