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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80后”离婚多在婚后第5年 离婚原因众多

浏览次数:1452      日期:2010-11-16

武汉“80后”离婚多在婚后第5年 离婚原因众多

制图 马晶晶

[健康平安网]记者昨从武汉市中院获悉,今年上半年以来该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涉及“80后”当事人的比重已达30.4%,且该比例逐年上升。市中院民一庭针对这些案件进行研究,发现了与以往普遍认识完全不同的特点。

离婚竟被双方父母作主

“以前人们离婚都觉得见不得人,可如今‘80后’离婚不仅双方的父母全程陪同,有些甚至委托代理人就是父母。庭审发言也基本由父母操刀,离婚的夫妻俩倒是一声不吭。”武汉市中院民一庭法官张红这样告诉记者。据该院的一份离婚案件调研显示:2010年上半年该院审理的全部“80后”离婚案件,当事人均有父母陪同,近半“80后”请自己父母当委托代理人。

“80后”离婚涉及财产纠纷的较少,主要是情感上的纠纷和生活中的琐事纠纷。

新洲区的一对夫妻小明和小红离婚,双方父母都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主要对子女抚养情况进行了辩护,而小夫妻在庭审中基本没有发言。

小明父亲主要说两口子所生女一直由其抚养,要求抚养孙女,并对小红的种种不是大加指责,情绪非常激动。而小红的父母对女儿的离婚纠纷也很关心,多次找法官反映情况,要求分割拆迁财产和抚养外孙女,争取自己女儿应得的权益。双方父母去法院的次数远比小夫妻多,整个案件审判过程,小两口像被操纵的“木偶”。最后家长实在太激动,导致庭审无法继续,法警只好将无关人员请出法庭。

记者了解到,双方父母过多地干涉子女的婚姻,除了出于袒护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房产!当前的高房价使得很多“80后”夫妻婚房由家长支付首付款,房产的分割也自然需要双方家长出面协商。

“七年之痒”提前了两年

市中院的研究报告发现,在“80后”离婚案中,婚姻存续时间最长的有9年,最短的也有2年,平均水平是4.7年,大部分有婚生子女,可见“七年之痒”在这个快节奏的社会、在这个特殊人群身上已经提前了2年多。

“80后”在离婚时,一般财产产权明晰,基本上都是对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存在较大争议,双方都希望抚养婚生子女,这也是法院做调解工作的难点。从婚生子女年龄分布上,因为重男轻女的观念导致离婚的夫妻,婚生子女普遍在1岁左右;因为家庭琐事纠纷离婚的夫妻,婚生子女年龄普遍集中在5岁左右。

法官一般认为,“80后”离婚的夫妻因为生活时间不长,双方缺乏沟通,起诉到法院,法院本着有和好可能就不判决离婚的原则,一般都做双方和好的工作。但统计数据表明和好的比例不大,即使判决双方不离,过半年后又会第二次起诉离婚。

“出轨”离婚案比例偏小

与其他年龄段离婚的人群相比,“80后”因为第三者离婚的比例偏小,这个结果也出乎意料,而缺乏忍让和宽容是他们的婚姻无法存续的主要原因。

“80后”是我国第一代独生子女,他们绝大多数人都在没有兄弟姐妹的环境下长大,缺乏忍让和宽容。并且在结婚前,大多数人几乎都没有承担过任何家务,当两人组建家庭独立生活后,很容易因为生活习惯的不同等一些琐事发生吵架。产生争议后又互不相让,在双方亲友的袒护下小矛盾演变成大问题。

根据法院的统计,“80后”离婚大军相识时间绝大部分都在1年以上,相对于父母那一代的婚姻,“80后”在结婚前其实都有充足的时间了解对方。只是“80后”更注重婚姻质量,对婚姻幸福度的期望值过高,导致婚姻的稳定度降低,对婚姻的责任没有清晰的认识。

李刚和王敏相恋1年多后结婚,婚后王敏认为结婚后丈夫应该把工资卡交给她,在外一切行踪一律要向她汇报。可李刚从小在家自由散漫惯了,突然来了这么一个人处处管着他。李刚常年在外跑业务,本来身心疲惫,又时常被“监控”,让他不胜其烦。

李刚也习惯于不做家务,他认为男人成天在外面打拼女人应该将生活安排好,结婚后他下班回家不是上网就是打游戏,然后等着吃饭。而王敏自己也有工作,回到家中还要照顾这个“少爷”也觉得难以忍受,两人多次为琐事吵架,长时间分居最后导致离婚。两人都后悔在结婚前没有看准人,而实际上两人在恋爱期间,对对方的了解都比较深入,只是恋爱太甜蜜但也容易蒙蔽人的双眼,生活观念上的不同一再被忽略。

法院多安排女法官办案

目前,市中院针对“80后”离婚的案件特点,要求充分发挥调解的作用,在庭前、庭中、庭后,法官都要做足调解工作。鉴于“80后”离婚主要源于情感和琐事纠纷的特点,该院特意安排有丰富生活经验、情感细腻的女法官办理此类案件,利用好当事人身边的亲朋好友,通过多种渠道耐心做好夫妻双方的思想工作,促进双方改进沟通方式,鼓励夫妇双方努力维系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