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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检察院缜密调查 情人成贪官"软肋"(图)

浏览次数:2043      日期:2010-10-25

武昌检察院缜密调查 情人成贪官"软肋"(图)

图为:反贪局检察官们正在对犯罪嫌疑人账目进行细致的审查

[健康平安网]受贿案中,当事人一般都心存侥幸,自以为天衣无缝,检察官巧打心理战,最终让案情水落石出。近日,武昌区检察院反贪局披露了两起受贿案件的侦查过程,两起案件均具有很强的警示意义。

 “沉默”主任:8次受贿秘密包养情人

  今年5月,武昌区检察院反贪局接到线索,武汉某农村信用社一网络信息中心主任刘某,利用职权收受巨额贿赂。经检察人员侦查并基本固定了案情后,立即将刘某带回审查。

  人带来了,证据也掌握了,但刘某却对自己的受贿行为闭口不谈,就这样和检察官僵持了两天之久。局长刘群立即意识到,这回啃到了“硬骨头”。他并没有就此放弃,立即从外围继续对刘某进行调查。很快,检察官就调查出,刘某虽然已经结婚,在外面却还有一个情人,而且,他的大部分不法收入也是用于包养情人。但刘某又是一个孝子,其父亲是退休老干部,家教十分传统,刘某到案时,父亲还因为癌症躺在病床上,儿子也正逢中考的关键时刻。得知这些情况后,刘群心里很快有数了:生活作风问题就是刘某的“软肋”,这个情人一定能让刘某松口!

  “你包养情妇的事,不怕被曝光吗?尤其是让你老婆知道。”检察官的询问直击其“软肋”。听闻,刘某顿时傻了眼,立即恳求为其隐瞒。检察官步步为营:“包养情妇要花不少钱吧,你的钱从哪来的?”这下,刘某无话可说,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

  原来,2007年至2008年,刘某在担任某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络信息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负责本单位网络信息中心建设的职务便利,先后8次接受有业务往来的相关单位人员的贿赂,合计人民币43.5万元以及面值8000元的购物卡,为这些公司谋取利益。

  很快,检察官就以受贿罪对刘某提起公诉,此案还在审理之中。

  “清廉”院长:进反贪局前再次受贿20万

  今年,武汉某知名医院院长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单位内外引起不小的震动。

  时间要追溯到2008年下半年,武昌区反贪局检察官在一次对行贿人取证的过程中,意外得知,该行贿人此前还对某知名医院的院长行贿10万元。此线索立刻引起了反贪局领导的关注。

  该院长宋某,在武汉小有名气,而且在业内口碑也很好。行贿人说的话究竟是不是真的呢?

  局长刘群立即组织人手对宋某进行调查。调查中,检察官们发现,在单位职工眼中,宋某正直、清廉,让医院扭亏为盈,功不可没,既有能力又很敬业。但是刘群和同事都一致认为,既然是名人,更应好好侦查,如果行贿人的话不是真的,也要还院长一个清白。

  检察官们继续细心调查,发现宋某的经济往来确实有相关问题。功不抵过,在侦查人员看来,再大的光环也掩盖不了背后的暗影。检察官遂加紧了对宋某的盘问,为打消他的侥幸心理,检察官在盘问过程中有意透露了掌握的部分情况。

  感觉到检方已经掌握了证据,宋某开始变得十分紧张。原来,宋某在来到反贪局的3天前,再次收受贿赂20万元,这个钱还藏在家中的杂物箱里,宋某心里紧张得直打鼓:怎么刚收的钱检察院就知道了,还是招了吧。交代完后,宋大哭了一场,连称:“送钱的人害了我啊!”他哪里知道,侦查人员已经掌握的其实是另一笔10万元的贿赂,并非这20万元。

  据交代,宋某在担任我省某医院院长期间,在负责该院全面工作中,于2005年10月至2008年5月期间,先后收受某建筑集团总经理文某送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30万元。在检察院调查宋某收受10万元贿赂时,宋某承认了犯罪事实并主动交代了检察院尚未掌握的其他受贿的犯罪事实,并在受审期间退出了赃款人民币20万元。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数额达30万元,其行为构成了受贿罪。考虑到宋某如实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并且认罪态度较好,陆续退出全部赃款,可以从轻处罚。最后,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反贪“铁军”平均年龄30余岁

  武昌反贪队伍的突审能力,在全省检察系统有口皆碑。似乎再顽固、再狡猾、再嚣张的嫌疑人到了他们面前,也不得不服输。这些审讯技巧,被该院检察长王为民通俗地归纳为“放架子、给面子、搭梯子、下台子”12个字,这是武昌区反贪局检察官们让嫌疑人“缴械投降”的秘诀,一言以蔽之,就是读懂其内心世界,巧打心理战。

  王为民检察长告诉记者,为提高办案能力,该院不拘一格选拔人才,35岁以下的年轻人占到全部侦查员的80%。这支平均年龄30余岁的队伍更有冲劲和战斗力,2004年开始,该院反贪立案数跃居全市首位,并保持至今。

  据介绍,今年初刚报到的6个反贪新兵,在不到1年的时间里,已有4个成为能独立办案的业务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