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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 工 妹 洗 冤 记(二)

浏览次数:1509      日期:2010-10-19

[健康平安网]姑 娘 蒙 冤
 无奈之下,张艳萍只好向经理报告了存折被盗、钱被取走的事。经理听了她的报告,感到情况不妙,存折被盗发生在厂内,不查清也无法向工人交代呀!­于是,经理立马拉着张艳萍一起到辖区派出所去报案。
两人来到派出所,经理向派出所民警说明了来意。接着,张艳萍向值班民警报告了存折被盗经过。
辖区派出所接受了服饰厂和打工妹张艳萍的报案,经过研究,所领导指派两名刑警专门查办此案。
办案人员来到服饰厂,经仔细查勘现场,深入走访群众,询问知情人,并走访银行,查验了取款凭条。   
经初步调查、案情分析和摸底排队,最终,办案人员锁定了与张艳萍同寝室的王水英为窃案的嫌疑人,并立即对她进行了询问。然而,王水英一口否认自己有偷窃行为,而且还说自己最近一直在厂里上班、加班,好长一段时间根本没有去过银行,你们若不相信还可以调查,某某等几个人还可以作证,你们也可以做鉴定。办案人员思来想去,根据案情分析和摸排结果共同指向的目标仍都是王水英,可是她又不承认!难道说是哪个环节有问题?办案人员为了使证据确实充分,也为了证实案情分析和摸排情况。于是,决定对两个银行里的3张取款凭条进行笔迹鉴定。
王水英经传唤来到辖区派出所,两位办案人员对她说明了来意,讲明需要收集笔迹样本,以便进行笔迹鉴定,希望她能配合破案工作。王水英二话没说,心想“反正我没有偷存折,也没有取别人的钱,人正不怕影子歪,你们要我写,我就写!”嘴里也就说:“你们说吧!要写什么?”其中一位办案人员从手提包内掏出一个笔记本一边翻着,一边说:“那好!我念什么你就写什么吧!”,另一位办案人员拿出材料纸和钢笔递给她并对她说:“来,坐过来,在桌子上写!”
办案人员一边念:“仟、佰、拾、元、角、整……”王水英就聚精会神地听着,自己一边小声地跟着念,一边一个字一个字地写着,……一直写了满满一张材料纸。接着办案人员又从办公桌的抽屉内取出一张A4纸的复印件,又要王水英在复印件的空白处,即复印有两张取款凭条的复印件的上方空白处中间,横排书写6个字“叁佰玖拾元整”;中间空白处横排书写“纸条上面的字是我书写的,王水英,2000年10月25日”;下方空白处中间,横排书写“捌佰元整1234567890。”写完后,办案人员又要王水英在签名处按上指印。如此这般,也不知何故?真叫人琢磨不透!王水英也只好根据办案人员要求一一照写、照办……。
2000年11月12日,两位办案人员来到了市公安局技术鉴定部门,向技术鉴定部门出示了单位介绍信及鉴定委托书,送交了带来的3张取款凭条的复印件检材和收取到的笔迹样本,要求对3张取款凭条进行笔迹鉴定。
技术人员接受了委托要求和送检材料,也未要求提供3张取款凭条的原件,只是在听取了案情介绍后,便展开了笔迹鉴定。
具体作鉴定的两位文检人员,根据各自的检验认识,彼此之间交换了意见,共同对检材、样本的笔迹特征进行了分析评判。不多日,公安机关技术鉴定部门的笔迹鉴定结论做出来了,其结论是:“送检的三张取款凭条上的笔迹系当事人王水英书写”。
鉴定结论既出,且认定3张取款凭条是王水英书写。自然,办案人员更是信心十足,更加铁定了案件的前期工作。于是,办案人员取回鉴定结论后,立即询问王水英,并对她说,“你不是说可以鉴定吗!好了,现在,鉴定报告出来了, 你看怎么办?你还承不承认!”询问中,王水英仍然坚决不承认自己有偷窃行为。于是办案人员又反复地对她做工作开导她:“你怎么这样倔!1000多块钱的事又不大,你承认了,也没有你么事,又不会坐牢,我们也可以完事……”
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经办案人员再三的思想工作后,王水英瞻前顾后地思忖了片刻,想到办案人员说的“事不大,又不会坐牢”,于是就承认自己有过盗窃行为,并说钱已寄回家。办案人员如获至宝,立即做了讯问笔录。至于有无其它旁证、甚至取钱的详细金额也未核实……。
此时此刻,王水英再说窃案不是她所为,纵然浑身是嘴也说不清。很快,派出所将案卷材料报区公安局法制科。
区公安局法制科,根据派出所报送的案卷材料和文检鉴定结论、窃案金额、认罪情况等,决定对王水英实施拘留,并依照《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将王水英的窃案报上级有关主管部门。
2000年12月16日,市劳教委根据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的相关规定,认为事实已经清楚,决定对王水英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
王水英以为不会坐牢,说了就可回家。可是她不但没能回家反而被拘留,随之被押解到劳教所,她大失所望。于是在劳教所她又反复申辩自己没有偷钱,自己是清白的,要求回家,希望市劳教委对她的劳动教养决定进行复议,并希望能重新调查她的案件……。
无辜的妹妹被投入劳教后,从小一起长大,秉性耿直的哥哥,对自己妹妹的为人再清楚不过,他坚信妹妹不会有偷盗行为。他看到妹妹蒙受冤屈心里深感不安,决心帮助妹妹洗刷冤屈,他满怀心酸和义愤,毅然奔走于派出所和市劳教委之间,为妹妹鸣冤!
               
兄妹二人终于盼来了市劳教委同意复议的请求。然而,市劳教委经复议后,仍认为窃案事实清楚,“有认罪的陈述,又有鉴定结论为证,只不过是洪湖姑娘王水英毫无悔过,时供时翻,现在又拒不承认有盗窃行为”。于是,市劳教委依然作出了《维持劳动教养决定》。
兄妹二人好不容易盼到了复议,可盼来的还是《维持劳动教养决定》。这恰似给兄妹二人当头一棒!两人好不绝望!原指望,复议后可以把问题调查清楚,妹妹没有盗窃行为会撤销原劳教委的决定,恢复她的自由。可是,现在不但不能回家,还要继续劳教一年半。王水英感到绝望,感到前途渺茫。兄妹两人真不知再向谁去诉说,唉叹不已:“老天爷呀!冤枉啊!为什么要这样捉弄我们啊?”两人再次陷入苦闷、木然不知所措……。
受到冤屈的王水英投入劳教后,她深感委屈和愤恨,特别是自己这“小偷”的恶名使家中父母招人白眼,她心如刀割,感到生不如死,整日里神情抑郁,情绪低落。经过一段时间的劳教,在管教干部和指导员的热心关怀和帮助,她的情绪得到暂时的调整,然而,这冤屈的压抑、备受挫折的心还是难以平抑,只要一有机会,便不由得向管教干部哭诉她所受到的冤屈……。
在管教干部的关心和教导下,没有向命运低头的王水英她决心振作精神,毫不气馁地寻求法院支持,她坚信自己是清白无辜的,相信法院能够洗刷自己的冤屈,还自己的清白。加之在父母的支持下,毫不屈服的兄妹二人遂向辖区法院提起“不服市劳教委劳动教养决定”的行政诉讼。
辖区人民法院很快受理了兄妹二人不服“市劳教委劳动教养决定”的行政诉讼请求,主审法官对案卷进行了阅卷及证据审查。他认为,案件焦点就是鉴定证据的准确性问题。只要重新鉴定,其结论就能说明问题,案件就好判了。于是,主审法官决定对案中唯一证据,即“三张取款凭条”进行重新鉴定。
主审法官于2001年4月4日,将案卷和原送检材料,即第一次送检的检材和样本,毫无变动地又送给了市法院技术鉴定部门进行重新鉴定。事实上,法官也是十分机械而又庄严地重复着第一次收样、送检的做法。当然,人们仍然希望能够有一个科学、公正、客观、准确的鉴定结论。
市法院技术部门受理了重新鉴定委托。可想而知,此时,技术鉴定人员对案件的情况能够了解多少?充其量,只能了解到受理的笔迹鉴定,是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中的涉案证据,几乎没有能够了解所谓窃案中的过节……
技术人员甚至连提供原件的要求也未曾提出,只是法官送来什么,技术人员就鉴定什么,仅只是根据送检材料,就进行笔迹鉴定。
2001年5月20日,市法院技术部门的笔迹鉴定结论做出来了,同样认定“三张取款凭条上的笔迹是王水英亲笔书写的”。
“嘿!这真是无可辩驳的事实!”主审法官拿着法院技术鉴定部门的笔迹鉴定书,看着鉴定结论说道。甚至还感叹地说:“你看,一个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出来了,你王水英不承认有偷盗行为,现在,又一个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也出来了,你难道还能说没有偷盗行为!还说冤枉呀?这叫谁能够相信呢!”
辖区法院,根据法院技术鉴定部门的笔迹鉴定结论及卷中窃案记录、证据情况,果断地作出“维持市劳教委对王水英的劳教决定”的判决。判决书送达劳教所,指导员关切地叫来王水英并将判决书递给她。她拿着判决书,满以为法院会为她洗刷冤屈,满以为判决书会给她带来自由,便打开判决书立即念念有声地读着,读着……忽然悄无声息,她的身子也慢慢地向下歪倒,站在一旁反应敏捷的指导员,急忙扶上去稳住她……
原来,王水英昏了过去,过了好一会儿才醒过来。只见她瘦削的脸庞,憔悴的面容,两眼噙着泪,口里喃喃地说着:“我真的没有偷钱,为什么连法院也不相信我!冤枉我呀!”
区法院的判决,有如晴天霹雳,一下子将王水英击倒。“我真的没有偷钱哪!指导员!连法院都冤枉我!这不就毁了我一生吗!我还年轻哪!要我怎么活呀!”王水英浑身颤抖,像一个泪人似的哭泣着。见此情形,指导员觉察到她的情绪低落思想包袱比较重,便安慰她,说:“水英,你要冷静、开朗一些!你到我们劳教所也快有一年了,你的表现也很不错,你两次无偿献血,所里也表彰你,也给你减了期,你是好样的!你既相信自己,也要相信国家的法律,如果,你确实没有盗窃行为,法律是会还你清白的,你要依法办事!你还年轻,不要想不开啊!”
指导员的一席话,使王水英的情绪平静了许多,接着她又问指导员:“指导员,我真的没有偷别人的钱,也没有到银行里去取别人的钱,连法院都不相信我,你要我怎么办呢?”于是,指导员又和蔼地对她说:“水英,如果你相信自己没有,或者说,你真的没有偷!那你一边在所里好好劳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一边可以把你的情况向检察机关反映,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你可以到检察院去申诉!相信法律会给你公道!”听了指导员的话,顿时,王水英觉得心里有了一丝安慰和一线希望,脸色也微微泛起了一丝红润,双眼充满了坚定的神色,精神也振作多了。
时光任冉,转眼间王水英的劳教期就快结束,当她临近出所时,哥哥又来看望她,兄妹二人一见面,依旧是那么伤心。她一见哥哥就泣不成声,哥哥也只好强忍泪水安慰她,“你一定要把身体搞好,吃好一点,坚强一些,不要老想那不高兴的事,爸、妈的身体都蛮好,不要瞎操心!哥哥一定继续支持你!你的冤屈,总有一天会得到伸张。”哥哥的话,使妹妹伤痛的心得到了亲情的抚慰,她的心情也舒坦多了。接着,王水英又将劳教所指导员的话告诉了哥哥,希望哥哥能先到检察院去帮她申诉……临别时,哥哥对妹妹说:“你多保重,注意身体,所里也给你减了期,出所的时间也快要到了,马上就可以回家,别着急!出所时哥再来接你。回家后,哥哥就和你一起到检察院去申诉也不迟呀!”
就这样,王水英劳教期满出所后,兄妹两人就一起来到了检察院。
丁科长听完他们的申诉,颇有感触地对兄妹二人说:“唉!听了你们两人的申诉,在此,我谨对两年多来王水英及你们父母的遭遇深表同情。你们不服区法院维持,市劳教委的劳教决定的判决申诉请求,我听得很认真,也认真地记下了你们的陈述。我今天先收下你们的申诉材料和判决书,对你们送来的申诉材料,我们检察机关还要研究、审查,然后才能给予答复,你们回去等着审查的结果吧!”
两人急忙回答说:“无论你们怎么研究!怎么审查都有行,只要你能相信我们,刚才我们说的话句句属实,没有一句是假话!”
“姑娘!我是非常认真的,我们的责任就是保证国家的法律正确实施,为人民履行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维护公平正义!受理你们的申诉正是我们的职责,但我们办案都有一个工作过程,你们今天先回去,有什么情况,我们会主动与你们联系的。”丁科长诚恳而又耐心地解释着。
哥哥听完丁科长的话后,自认为丁科长说的话,和以前在公安、法院里接待过自己的人说的话都差不多。似乎对检察机关的信心不足,他于是情绪激动地对丁科长说:“我妹妹真的没有偷别人的存折,真的没有取别人的钱!你们一定要相信我们呀!我们确实是被冤枉的。”
丁科长觉察到兄妹两人都心存疑虑,又诚恳细心地对她哥哥说:“小老弟,你妹妹的事几经波折,你们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我们一定会认直对待!你妹妹的申诉,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看似一个小盗窃案,可先后涉及到几个机关,经过几个程序,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事情。这就不是一件简单小事喽!几个机关认定的事情,还有鉴定证据,不仅有法律问题,还有技术问题。我们单凭你的说法,立即给予你们抗诉回答是不现实的。我们需要的是事实、是证据、是时间,这一点你们也一定要理解我们!你们既然来到检察机关申诉,就要信赖我们,尤其是要相信国家的法律,相信我们检察机关会秉公执法!公正执法!你们决不能意气用事啊!”
丁科长转而又对王水英说:“小妹妹,你在劳教所的表现还是很不错的!劳教委还给你减了期,法律最讲究事实的吧!你一定要相信国家的司法制度,我们的工作可能会有偏差,也可能会出现一些错误,但只要发现了错误,我们是会有错必纠的!这一点你一定要相信,我们既不会放走一个坏人,也决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你的申诉我们一定会认真考虑,你就放心吧!回去等着,会有消息的!”
兄妹二人听了丁科长的一番话,看了看丁科长那和蔼亲切的面庞,不由得产生了一点信任感,似乎还想再说什么,可一时又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但仍是挂着愁苦的面容,怀着期盼的心情离开了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