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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查醉酒驾车司机被拖行千米

浏览次数:2900      日期:2010-08-27

交警查醉酒驾车司机被拖行千米

http://www.jkpa.net/  2010年08月26日16:0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沧州8月26日电(陈国林 张春明 孔大龙)记者26日从河北省沧州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狂拖交警千余米的肇事者酒驾司机刘某已被当地警方刑拘。

  8月24日20时10分许,在沧州市区繁华路段东塑路口,一名执勤交警被一辆轿车拖行千米。万幸的是,当车行至沧州市军分区路口时,一辆出租车上前拦下,交警目被送往市中心医院救治。

  据沧州市交警支队透露,这名交警叫吴斌,今年47岁,是沧州市交警一大队的民警。近日,沧州市展开大规模交通环境整治,按照统一部署,吴斌当晚于新华路东塑路口执勤。20时10分左右,由西向东驶来一辆黑色吉利轿车,吴斌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例行检查。就在其停靠过程中,吴斌闻见司机一股酒味儿,他让司机出示证件,这时他的胳膊也伸进了车窗,示意司机先熄火。但就在这时,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司机竟突然加速,没有任何征兆地向东疾驶而去。

  事发后吴斌凭借本能用右胳膊死死夹住了车窗,将身子“挂”在车外,他挣扎着拼尽力气想将上半身探进车里,但最后也只是探进了半个脑袋。当时车上共有四人,全是中年男子,在新华路上一路狂奔。吴斌不停地让司机停车,但司机根本不听。当车驶过人民商场路口,吴斌腾出左手奋力争夺方向盘,结果司机故意贴向路中间的护栏。肇事车辆被逼停后,吴斌的胳膊、腿、脚都受了伤,袜子磨破了,鞋和帽子不翼而飞,被随后赶到的民警立即送医院接受诊治。

  当晚,肇事司机刘某被警方依法控制。经初步审讯,刘某承认当日17时许,与人一起在大和庄附近某饭店饮酒,后又到市区某歌厅唱歌,大约20时从歌厅出来沿新华西路向东行驶,发生了拖行交警一幕。当晚,警方对刘某进行了抽血,经化验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每毫克高达97%(血液中酒精含量每毫克达80%及以上为醉驾),属于严重醉酒驾车行为。

  经沧州市中心医院检查,执勤交警吴斌的上臂、前胸、腿、脚等部位多处软组织挫伤。据他介绍,事发时他伸手示意司机靠边,未料想对方突然加速,他只得下意识地扒住车门不被甩出。其间,他曾用另一只手去抓方向盘,但直到肇事车辆被逼停才得以脱身。

  据沧州市交警一大队大队长田庆华透露,事件发生后,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各界群众纷纷要求严惩肇事者。8月26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实施刑拘。

  据河北省公安厅交管局队伍管理处副处级调研员吕晨光介绍,这绝非河北交警查“酒驾”的偶然事件。仅2009年8月,河北省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启动后,十天的时间内连续发生6起针对民警殴打、冲撞等恶性事件,导致1名民警殉职、6名民警受伤。同一时间,在该省交警执法过程中,拒不配合民警接受检查的122起,谩骂、言语威胁执法民警的123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