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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绍基被控受贿三千万伙同情妇索贿

浏览次数:1698      日期:2010-06-29

陈绍基被控受贿三千万伙同情妇索贿

http://www.jkpa.net/ 2010-06-26 10:09  新华网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院25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受贿案。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1992年2月至2009年4月,陈绍基利用担任广东省公安厅厅长、中共广东省政法委书记、广东省委常委、广东省委副书记、广东省政协主席职务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子陈子翊、情妇李泳(均另案处理)索取或收受他人给予的财,共计折合人民币2959万余元。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指控证据,陈绍基委托的律师出庭为其进行了辩护。媒体记者、数十名群众及陈绍基的部分亲属旁听了案件庭审。

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 简历

1945年9月生,广东中山市人。1967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1991年起任广东省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1993年5月当选为第七届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2002年5月当选为第九届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副书记。2008年1月日,当选广东省政协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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