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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悬拖行婴儿缘由:当班医生经验不足
浏览次数:2357 日期:2015-02-03
有媒体“婴儿在轮椅上出生坠地后被倒悬拖行”的报道引发广泛关注。报道称,河南洛阳一孕妇医院待产时在轮椅上诞下婴儿,后婴儿倒悬着被拖行十几米。
30日7时许,洛阳市卫生局新闻办负责人通报称,经调查,事发当日,由于产科分娩量大,产科医生紧张,当班医生到产科时间短,经验不足,能力不强,在整个处理过程中存在不当之处。目前,患方同意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产科主任、当班医生等受到了免职、解除合同等处理。
自述孕妇要生被医生要求先做B超
潘自强家住洛阳市洛阳新区。今年1月1日晚8时,他怀孕7个月的爱人尚彩晴(化名)在家中破了羊水,被急救车送至洛阳市妇幼保健院观察室待产。
尚彩晴说,当天晚上的值班医生告诉她,孩子因为是早产,个子小,可以顺产,她随后也签下了自然分娩协议书。1月2日的上午9时许,护士告诉她,她已经宫口开两指了,尚彩晴要求马上进产房做无痛分娩。
这时候过来了一位秦大夫,让她做剖腹产,她要求赶快进产房,但秦大夫坚持让她再做个B超。大约一个小时后,秦大夫带着设备来到观察室,要在病床上给尚彩晴做B超,并坚持要她做剖腹产。尚彩晴说,当时她大声嘶喊着“忍不住了,快送我进产房”,随后,有医务人员推来一张轮椅,尚彩晴被抱了上去。
刚被推出病房,孩子就在轮椅上出生了。“我哭着喊着:我孩子出来了,掉地上了”,当时身边的医护人员并未理会她,直到有人大喊“孩子掉地上了”,她身后的护士才停住,将孩子捡了起来。
事件:送产房途中女婴“悬吊轮椅前下方”
通报称,今年1月1日晚9时51分,当事人尚女士因“停经31+1周,阴道流液半小时”,被送入洛阳市妇幼保健院产五科。医院了解到,当事人在入院前一周内,曾前往三家医院就诊,经诊断胎儿发育异常,先天畸形。当事医院诊断后发现,当事人存在“胎儿宫内窘迫,胎膜早破,羊水偏少,胎儿发育异常”等情况。
入院后值班医生告知患方“胎儿可能不能成活或成活后会有并发症发生”,当时,孕妇及爱人表示理解并签字要求自然分娩。次日凌晨,孕妇出现不规律宫缩,次日上午10时后逐渐加剧,随后,由医生与护士一起用轮椅将孕妇紧急送往产房。
在转运途中,孕妇在轮椅上产下一女婴,通报称,“女婴悬吊于轮椅前下方”,医务人员发现后立即将女婴托起,并将其母女送到产房进行相应处理。女婴体重1.1kg,因女婴系早产且为极低体重儿,随即将其转入新生儿科。
对婴儿体检后,医院告知了家属婴儿发育情况等病情,家属考虑超声已提示胎儿发育异常,在签字“了解病情,放弃治疗”后自行抱走,产妇继续在产科住院。
监控婴儿头部触地被拖行
医院的监控记录了事发时的部分画面。昨日,潘自强给记者看了这个名为“医院病房楼六楼北通道西1”的监控,监控显示,一名护士推着轮椅,两名护士在两侧陪护,尚彩晴仰面坐在轮椅上,两腿之间,有一个婴儿身上连着脐带,倒悬着,头部触地擦着地面前行。随即能看到有其他产妇家属大喊,三名护士发觉,连忙将婴儿抱起,和尚彩晴一起推走,走廊的地面上留下一道长长的血迹。
尚彩晴说:“从我生出来到被发现,孩子头朝下在地上被拖了十几米。”
院方承认有不当之处,患方同意诉讼解决
1月3日,患方就婴儿在转运过程出生在走廊上问题向产五科副主任提出异议。科室经调查后认为:医务人员对产程判断方面的确存在问题,并向患方道歉,应其要求调取了有关监控录像。
涉事医院承认,当日处置过程中存在不当之处。“由于产科分娩量大,产科医生紧张,当班医生到产科时间短,经验不足,能力不强,在整个处理过程中存在不当之处。”其中,犯了在剖宫产指征不很充分的情况下建议产妇剖宫产、紧急宫缩时未及时再做检查、用轮椅转移产妇三点不当之处。
通报称,5日上午,患方提出15万元的赔偿要求,并在之后一度将金额提高到20万元。院方承认应该承担相应责任,但鉴于婴儿情况特殊且患方索赔额度较大,希望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纠纷。后经当地卫生局调查建议后,患方在23日同意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该纠纷。
处理:病区主任被免职,解除当班医生合同
通报称,事发后,涉事医院院长和主管业务副院长向市卫生局深刻检查,同时请求市卫生局党组给予处分,对涉事医院进行处理。
与此同时,产科主任深刻检查,并被全院通报批评;当日病区主任、副主任、护士长行政职务被免去;当班医生秦红娟被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建议市卫生行政部门已发暂停其执业活动半年或一年;对推送产妇前往产房的两名护士,该院予以留院查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