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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诉汤臣倍健虚假宣传 代言人姚明也遭起诉

浏览次数:1624      日期:2014-08-20

冯先生认为所购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虚假宣传,遂将涉案药房及涉案产品代言人姚明一同诉至法院。姚明以其住所地在上海徐汇区为由,向法院申请将案件移送至该地法院审理。昨日上午,西城法院对姚明所提管辖权异议申请开庭审理。

  昨天上午9点,冯先生将6瓶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产品宣传册等带上了法庭。第一被告百姓阳光大药房和第二被告姚明的代理人也现身法庭。

  冯先生在起诉书中称:北京某药房的销售人员称,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可对三高人群、心血管疾病人群以及脑溢血、脑血栓、中风、动脉硬化、心脏病、老年痴呆、记忆力衰退及有老花趋势者有治疗作用,适合少吃海鱼或不吃海鱼人群。

  但原告购买使用后,发现该产品名不副实,存在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情况。

  他还认为,姚明作为产品代言人也应承担一定责任,故将药房与姚明分列第一、第二被告诉至法院,要求第一被告退还货款88.2元,赔偿其损失264.6元、误时费9647.2元,共计1万元;姚明作为第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冯先生称,自己是姚明的粉丝,起诉姚明是“爱护他”,“不能让他被不良厂家蒙蔽。”

  姚明的代理人称,姚明并没有参与虚假宣传的过程,应该在其住所地上海进行案件审理。代理人表示,身份证上显示姚明住所地在上海市徐汇区,管辖地法院应该在该地。但冯先生认为该复印件上没有姚明的亲笔签名,对证据的真实性不予认可。而作为第一被告的药房表示,原告的真实诉讼目的是姚明,所以同意姚明的管辖权异议申请。

  据了解,姚明作为汤臣倍健的代言人,去年就曾因该品牌惹上官司而遭遇连带责任。

  去年5月,哈尔滨市的消费者丛先生反映,其购买的汤臣倍健葛根提出物、左旋肉碱胶囊等产品食用后未达厂家的宣传效果,且产品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属于非法生产销售。后珠海市质监局回应,对汤臣倍健进行立案调查后,召回了部分涉案产品,由于未造成危害后果,遂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之后,丛先生将汤臣倍健诉至法院,要求依据《食品安全法》追究姚明的连带责任,并赔偿精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