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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塑化剂超标不代表白酒不合格

浏览次数:1592      日期:2014-07-15

近日,我国卫计委发布白酒产品中塑化剂风险评估结果,随着卫计委这份评估结果的公布,塑化剂又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人们对塑化剂的关注可谓一波三折。为此,陈君石院士撰文解读,面对本报记者提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专家组集体回答——

  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和有意添加是两个性质的问题

  国人最初开始关注塑化剂是在2011年的台湾塑化剂(起云剂)事件发生后,当时,台湾有不法商家非法地将塑化剂冒充乳化剂卖给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而进入一些饮料中。由于乳化剂的应用相当广泛,造成了一大批饮料和食品的召回和销毁。这是一起典型的食品掺假事件,属于犯罪行为,在国内引起了较大反响。此后,DEHP和DBP等塑化剂被分别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黑名单”。

  此后,塑化剂并没有就此远离人们的视线,反而跟人们拉近了距离。2012年底,我国某名牌白酒被有关媒体曝光塑化剂(DEHP、DBP)“超标”,这让人们关注的焦点再次集中在塑化剂身上了。不过,当时我国并没有制定和公布白酒中塑化剂限量标准。由于媒体大肆炒作,一时间该白酒股价大跌,并波及其他名牌白酒,造成了百亿元的经济损失。同时,由于消费者的担心,引起白酒销量下降。更重要的是,人们对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更加担忧。

  后来,经过调查发现,白酒中所存在的较高含量的塑化剂是从生产中使用的含有塑化剂的塑料管道、容器或其他部件中析出的,并不是人为地非法添加塑化剂。经过行业的努力,一般大企业的白酒污染塑化剂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虽然两次事件的焦点都是塑化剂,但是,需要强调的是,这两次事件的本质不一样。台湾的塑化剂事件是人为掺假,属于犯罪行为;而大陆的白酒塑化剂事件是生产加工过程中的污染,是单纯的食品安全问题。

  即使发现DEHP或DBP超标也不能判定产品不合格

  这次公布的风险评估报告指出,“白酒中DEHP和DBP的含量分别在5mg/kg和1mg/kg以下时,对饮酒者的健康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这是否意味着DEHP或DBP超过这个水平,监管部门就可据此判定产品不合格,就要对产品“扣留”、“下架”、“召回”?

  其实,这个指标并不能作为判断白酒产品是否合格的依据。卫生计生委在发布白酒产品中塑化剂的风险评估结果时,同时发布了“白酒产品中塑化剂风险评估结果解读”(以下简称“解读”),在解读中清楚地指出:(DEHP 5mg/kg和DBP 1mg/kg)不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也就是说,即使在抽检时发现DEHP或DBP超过这个水平,监管部门也不能判定产品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