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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食药监体制改革多地探索“3合1”模式

浏览次数:1640      日期:2014-06-17

本轮食药监改革旨在建立“最严格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机构设置和职能的变化。对此,国务院指导意见强调了方向和原则,具体方案设计上留给了地方政府一定的自主权。

  目前已公布方案的省市区,省级层面改革模式基本与国家层面保持一致,即要求将分散在各部门的食药监管职能和机构进行整合,组建新的食药监管机构。但在省级以下层面,一些省份正在进行“大市场”改革探索。

  天津宁夏改革力度或更大

  有消息称,目前尚未公布方案的天津和宁夏或尝试更大力度的改革。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天津将对食药监管体制进一步改革,天津市食药监局、市质检局和市工商局将“三合一”,组成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员会,天津从省级层面到区、街道办全部将“三局合一”。消息人士透露,目前,中编办已基本通过了天津的这一改革方案。

  2013年11月,浙江舟山将工商、食药、质监合并,挂牌成立组建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年12月9日,浙江出台了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意见,县(市)统一将食药、工商整合,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划入质监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设区的市本级则有一定选择权,可以将工商、质监部门的食品安全职责划入食药监,也可将食药、工商职责整合,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划入质监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浙江模式出现后,其他地方开始跟上。2014年1月1日,上海浦东新区的工商、质监、食药监部门完成“三合一”整合,挂牌成立上海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取消了原来工商、质监、食药监部门的市级垂直管理,改为属地管理。安徽则在市级组建新的食药局,县级以下整合工商、质监、食药部门“三合一”,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

  这一轮改革中,2009年已开始探索“大部制”的深圳,做法也有所不同。今年5月14日,深圳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下设正局级行政机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挂市质量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牌子)、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级行政机构深圳市市场监督稽查局。

  如此整合后,市场监管职能将涵盖工商、质监、知识产权、食药品监管等4大块共20多个类别。深圳市委书记王荣曾表示,这次将食品药品监管纳入到深圳市的大市场监管架构之中,是打造市场监管领域大部制改革的“升级版本”。

  无论哪种方式都会有阵痛

  “现在省以下的改革模式‘五花八门’”,胡颖廉形容,实际上国务院要求建立统一的监管体系,但各省有很大的自主权。对于“三合一”的模式,胡颖廉认为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一是在基层的派出机构,涉及人、资源及办公场所,借助工商所原来延伸到乡镇的力量,能较为顺利地设立起来。

  国家食药监总局的一名内部人士对南都记者坦言,“三合一”的做法,可以发挥各自的优势,比如工商的队伍体系比较完整,体系已经基本延伸到基层。质监部门则在检验检测体系上有明显的优势,“说白了,在不增加编制的情况下,地方在落实中央改革过程中,‘三合一’可以说是一种妥协,也可以说是结合本地情况作出的制度安排。”

  就现阶段而言,“三合一”有助于基层迅速开展相关工作。“先有了人,把工作干起来,可能是最立竿见影的做法。”这名官员表示,但“三合一”长远监管效果还有待观察,“不论哪种方式都会有阵痛”。

  据分析,“三合一”整合将会涉及工商、质监、食药在不同体制下的监管习惯和监管文化的融合,同时在提高监管专业性上的培训也要下大功夫。但如果单独在基层组建食药机构,则面临着组建缓慢的问题,“现有编制之下,要拿出大量编制充实基层,对地方来讲困难也不小”。

  胡颖廉表示,从长远看统一市场监管是必须的,但从目前看,一步到位也不靠谱。由于食药监管的特殊性,既涉及监管执法又涉及技术监管,工商虽然人手最多,但专业性上却最弱。本次机构改革希望用管药品的方法管食品,但“三合一”是否有利于实现这个目标,仍然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