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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监管没有例外

浏览次数:2289      日期:2014-05-10

反腐监管没有例外
 

    反腐监管没有例外

    □ 本报评论员 付小为

    据中央纪委透露,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魏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在中纪委的内部架构中,纪检监察室负责查处大案要案,是最核心的部门。从此前的中纪委内部组织机构调整来看,将纪检监察室从8个扩充到10个,再到最新数据的12个,既说明了纪检监察室是内部组织机构调整的一个重要方面,也侧面反映了其在中纪委架构中的显著地位。在这个层面上,对纪检监察室主任进行违纪违法调查,具有极为特殊的意义。

    事实上,追溯到一个月前,中纪委网站曾传出消息称,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中纪委委员之一申维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调查。鉴于申维辰是首名遭到指控的纪律检查委员会高级官员,对申维辰的调查也一度受到外界关注。

    前后两起调查在多个方面的高度相似性,很容易让人将两者联系起来,进一步来看,并不难从其间找出日渐清晰的纪检监察内部反腐线路。换言之,它意味着反腐不仅指向纪检监察之外,其视线同时还投向了纪检自身成员。对于中纪委及纪检工作来说,这无疑是一个重大的变化和转向。

    这种变化从本质上回答了“谁来监督监督者”的问题。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这个问题始终作为中纪委内部的“盲区”而存在。也就是说,中纪委在长期以来的反腐工作中承担着重要的监督检查任务,其中涉及从接受举报、发现问题到组织调查、性质认定等多个方面。然而,在中纪委拥有外部监察权的同时,其自身问题该由谁来监管又成了一个问题。在此之前,虽然它表面上涵盖于“内部监管”的大概念,但客观上并没有一套有效的制度实现真正的意义的内部监管。

    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全国上下反腐力度不断增强。具体到中纪委的反腐工作上,除了持续、高强度的打击贪腐行为及腐败官员,中纪委自身的不断调整亦成为了反腐的一个层面。而其中,如何解决监察者的自我监察的问题一再地被提及。中纪委书记王岐山甚至强调,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直指自我监察的必须性。

    早在去年5月,全国纪检监察系统掀起过一场清退会员卡行动,以整治全系统会员卡乱象为切口,迈出从本系统做起,树立清廉示范的第一步。今年3月,中纪委机构改革新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它借鉴了香港廉政公署的内部监督模式,意在通过内部监督的方式对纪检人员进行监管。一系列的动作,都表明了不存在监督的法外之地,让包括中纪委自身在内的所有国家机关部委处在腐败监管之下的决心。在这个意义上,中纪委官员接连受到查处,意味着这套新建立的机制已正式“运行”。

    反腐不搞特殊,监管没有例外,这种坚定的立场和姿态,必定会给长期的反腐工作注入更多的决心和更大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