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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中国(武汉)微电影大赛作品征集启事

浏览次数:1567      日期:2014-05-09

第二届中国(武汉)微电影大赛作品征集启事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抢抓中国传统电影产业及新媒体电影产业高速发展机遇,为微电影专业机构和业余爱好者搭建创作生产及交易展示平台,中国电影家协会、武汉市人民政府、北京电影学院联合举办第二届中国(武汉)微电影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电影家协会、武汉市人民政府、北京电影学院

    承办单位:中共武汉市委宣传部、中国影协新媒体发展工作委员会、长江日报报业集团、武汉广播电视台、卓尔控股有限公司、华影时代(北京)国际文创投资有限公司、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

    二、大赛主题

    中国梦·影响力

    三、参赛资格

    各大专院校师生、视频爱好者、专业视频创作者及机构均可参加。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工作人员和担任评审工作的专家除外。

    四、作品要求

    1、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8月10日期间,拍摄制作的符合大赛主题的原创微电影成品和剧本。

    2、反映武汉新发展、新变化、新面貌、新成就的武汉城市形象宣传片微电影成品。

    3、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时代精神;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形式新颖,结构清晰,内容完整,创意独特。

    4、微电影作品时长:5-30分钟。

    5、微电影作品报送存储介质:以数据光盘或U盘形式报送,也可以全部提供,存储介质上须标明作品名称、时长、推荐申报机构名称及参赛者姓名。

    6、微电影作品格式要求:申报“金鹤奖”的微电影作品格式为MPEG-2,请提供网络版(分辨率为1280*720)及影院版(分辨率2048*1080)两个版本的视频文件;申报“银鹤奖”微电影作品格式为MPEG-2,分辨率480*360以上即可。

    7、版权无争议,为参赛者本人(或申报团队)所有,严禁侵权行为,如参赛作品系依据相关文学作品或其他作品改编,参赛者应保证其已合法享有原作品的改编权并保证大赛组委会及合作方合法拥有参赛作品使用权。

    五、奖项设置

    (1)金鹤奖10名(以专业网站、机构、团队为主)

    从100部入围作品中产生40部提名作品,参与评选最佳故事片、最佳导演、最佳编剧、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最佳摄影、最佳剪辑、最佳特效、最佳动画、最具人气奖(各一名)。

    (2)银鹤奖10名(以大专院校、民间业余团队为主)

    评选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最佳摄影、最佳剧本、最佳剪辑、最佳音乐音效、最佳配音、最佳人气奖(各一名)。

    (3)优秀剧本奖10名

    从全国范围征集的微电影剧本中,评选10部优秀剧本,并推荐拍摄。

    (4)武汉城市形象宣传片优秀作品奖10件

    从征集的武汉城市形象片微电影作品中,评选出10件优秀作品。

    (5)“卓尔杯”组织奖10名

    组委会对积极组织作品参赛并获得优异成绩、在大赛举办过程中给予大力支持的10家机构和单位,授予“卓尔杯”组织奖。

    六、参赛办法

    第一步:关注微博。关注武汉电视台新浪官方微博@武汉电视台-黄鹤TV和大赛新浪官方微博@中国武汉微电影大赛发布的大赛相关信息。

    第二步:下载表格。从大赛官网黄鹤TV(wdy.whtv.com.cn)下载并详细填写“第二届中国(武汉)微电影大赛报名表、参赛者授权及承诺书”,附个人签名,标明报送的奖项类别。

    第三步:邮寄作品。将已填好的纸质“第二届中国(武汉)微电影大赛报名表、参赛者授权及承诺书”与参赛作品寄至大赛组委会。

    邮寄地址:武汉市建设大道677号武汉广电大楼6楼“微电影大赛”办公室(请注明“微电影大赛”)

    报名联系电话:027- 85562083

    七、 活动安排

    1. 作品征集

    时间:2014年5月8日至8月10日

    以“中国梦·影响力”为主题,面向全国征集符合大赛主题要求的微电影成品和剧本。

    反映武汉新发展、新变化、新面貌、新成就的武汉城市形象宣传片微电影作品。

    2. 入围作品展播及网民投票

    时间:2014年9月1日至10月10日

    大赛官方网站黄鹤TV(wdy.whtv.com.cn)将展播入围微电影作品,供网民投票。

    3. 奖项评选

    时间:2014年10月下旬

    组委会将聘请由中国电影家协会推荐的知名导演、电影制片人、北京电影学院专家教授以及武汉市相关专家为评委,组成评审专家组,评选出金鹤奖、银鹤奖、优秀剧本奖以及武汉城市形象宣传片优秀作品奖。

    4. 公布结果

    时间:2014年11月7日

    举办第二届中国(武汉)微电影大赛颁奖仪式,公布由评审专家组确定的各个奖项。

    八、 其他说明

    1、参赛者无需支付报名费或任何相关费用。

    2、凡参赛者必须遵循大赛的一切规章制度,配合大赛相应的活动安排。

    3、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参赛者请自留原作。

    4、金鹤奖最佳故事片、最具人气奖,银鹤奖最佳影片、最佳人气奖以及武汉城市形象宣传片优秀作品奖将授予获奖作品的版权所有者。

    5、组委会对本公告、附件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本规则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制定补充规则。

    第二届中国(武汉)微电影大赛组委会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