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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启动残疾儿童筛查试点工作

浏览次数:1218      日期:2014-04-01

按照中国残联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残联厅发〔2013〕8号)以及《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国卫妇幼儿便函﹝2014﹞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北京市残联,决定自2014年4月中旬起,在石景山区、大兴区开展0-6岁常住儿童视力、听力、肢体、智力和孤独症五类残疾筛查、诊断和康复试点工作,预计覆盖10万儿童。

  我国有0-6岁残疾儿童167.8万人。残疾给儿童及其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儿童残疾已成为全社会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早期发现、早期干预对预防儿童残疾、减轻残疾程度至关重要。

  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选用适宜的筛查方法在试点区县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进行5种残疾的初筛,在辖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可疑阳性患儿的复筛,对符合转介条件的疑似残疾儿童,通过绿色通道转诊至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北京儿童医院、北京妇幼保健院等评估机构进行最终的残疾诊断评估。确诊的残疾儿童按照相关要求到康复机构开展免费的康复和早期干预服务。

  通过残疾筛查试点,探索建立我市早预防、早筛查、早转介、早治疗、早康复的工作机制,为全市推广积累经验,对促进我市儿童残疾预防与康复工作,提高人口素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