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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多处公共场所难觅“哺乳室”

浏览次数:1438      日期:2013-11-11

          记者发现,地铁2号线、4号线、5号线等,哺乳室均“缺位”。在首儿所、朝阳医院、中日友好医院等,尽管看病的婴孩不少,但也看不到哺乳室的踪影。在部分设立了哺乳室的场所,也存在设施参差不齐、标志不清晰等问题。

  “尽量少出门,或掐着点儿逛超市。”家住牡丹园的市民郭女士介绍,她家宝宝7个月大,一直是母乳混合辅食喂养。但她家附近常常遛弯的公园、超市都没有独立的哺乳空间。“有一次实在不行了,只能躲在背阴的地方喂。”

  市民张女士也遇到同样苦恼。她说,自己曾无奈之下钻进商场更衣室里喂过奶,“偷偷摸摸的,跟做贼似的。”

  不仅北京,其他省市也存在哺乳室缺位、设置不理想问题。网上曾有一些年轻妈妈晒出“喂奶攻略”,将周边地区哪些地方足够“隐蔽”能够哺乳,分享给其他网友。

  法规

  公共场所设哺乳室无明确法规

  据了解,公共场所是否应设立哺乳室,哺乳室的“标配”如何,目前没有明确法规。

  国内最早提出“哺乳室”法规的是1993年11月26日卫生部、劳动部、人事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其中提出,有哺乳婴儿5名以上的单位,应逐步建立哺乳室。

  去年4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公布,其中提出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不过,这些法规并未涉及公共场所;而且对于建立哺乳室只是倡导性的,并不要求强制实施。

  建议

  拥挤场所哺乳室可用拉帘隔离

  原宣武区妇幼保健院主任医师陈叔平任北京市人大代表期间,曾关注过公共场所设立母婴室的情况。她建议,像商场超市、公园、图书馆等公共环境,都应根据自身条件,建立儿童卫生间、母婴室等。这是一种社会文明、人性化的体现。

  她说,自己曾在国外看到,很多旅游景点、公共场所都设有类似的场所,年轻妈妈可以给孩子喂奶、整理尿布等,但在国内很少。“近几年一些公共场所也有了,但还应当更加普遍。”

  陈叔平认为,一间设置合理的母婴室,应当备有高矮合适、舒服的椅子,哺乳的空间最好有拉帘等隔断,保证私密性。“因为有时候爸爸也需要进入母婴室,别人开门也有可能造成不便。”此外,还应当温度适宜,保暖通风,有自来水可冲洗等。

  对于部分医院、商场属于老建筑,地方又比较“拥挤”的情况,陈叔平建议,这些场所可以不辟出专门的屋子,可以在院子或走廊,利用候诊椅和休息椅,周围设置一个半圆形的拉帘,形成一个相对私密的空间。“设置其实很简单,但能解决很多妈妈和宝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