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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器官获取费用无统一标准 官方开始讨论方案

浏览次数:1418      日期:2013-10-21

       省卫计委已着手讨论器官获取收费标准讨论方案将考虑捐献者合理诉求和移植患者的经济承受能力

  终末期肾病、肝病累积病例的不断增加,全国每年等待移植的器官衰竭病人数量约为30万,实际进行移植数则为1万左右。司法来源器官越来越少,亲属来源捐献的器官移植不被提倡,器官衰竭病人的生机将日益仰赖器官捐献。

  然而要获得器官,患者除担负器官移植手术费外,还需支付捐献器官获取时的大笔费用。但在广东,器官获取费用无统一标准,多少由相关移植医生说了算。

  10月18日下午,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召集全省16家器官移植机构召开会议,明确广东将推进器官获取费用统一标准的尝试。而国家卫生计生委也已出台《关于加强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在落实监管责任,加强规范管理条款中,明确提出了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的收费标准。但由于器官获取过程中,许多收费项目并没有国家的有关规定,广东省器官获取领域的相关收费标准将如何突破重重瓶颈,还需拭目以待。

  移植费用

  除移植手术费外,还需支付获取器官费。

  于文,一名老器官移植医生。通过他的描述,以及记者从少数愿公开谈论器官移植手术收费状况的移植中心、医生处获悉,在开展最多、最普遍的肝肾移植方面,来自医疗领域、物价领域明确收费标准的肾脏移植费用平均15万-20万元,肝脏移植医疗收费20万-30万元,但上述费用并不包括在移植后出现严重术后反应、抢救治疗性花费。

  “在接触的器官移植患者中,90%以上的患者自己的家庭有强大经济基础,剩下的患者属家族有较强经济基础。如果没有经济基础,手术门槛就会将患者档在门外。”于文如是说道。

  这还是能见诸阳光的收费清单,移植医生在手术前,往往会同时告知患者还需要额外支付一笔器官获取费用。“有的移植中心会有明确指引,如单个肾脏获取费9万-15万元,一个肝脏获取费12万-20万元。有的则不进行明确的约束,收多收少由移植医生、移植中心自行确定。”现实中这种自行定价的费用更昂贵。但处于终末期肝肾衰竭的患者,为了延续生命,都会选择接受。

  当然,也有移植医院,由于学科发展的需要,或者技术上的一些拓展或不成熟,会开展一些“亏本”的移植手术,有的仅象征性的收点费。

  “现实中,器官移植手术患者,术后一般不会特别感谢器官捐献的逝者。一方面和长期疾病有关,一方面他们会觉得理所应当,因为花了大价钱获取器官。”在于文看来,只要不是纯粹为钱而进行的器官捐献,其他任何一种形式的器官捐献都是高尚的。但大多数患者不会理会这种高尚。“《潜伏》里有句经典台词,两根金条,谁能分得清哪根是高尚的,哪根是龌龊的。用在患者对器官的看法中,再贴切不过。”于文说道。

  在记者接触的移植患者中,患者和家属在知悉器官来自捐献后也不会表现感激。“说实话,为了等待和拿到(获取)器官,我们花费了高昂的费用,而且这笔费用连报销途径都没有,也没有发票。”移植患者哥哥老李(化名)告诉记者,“对于捐献者,我心怀感激,也知道那是一个年轻的生命。”当然,患者和器官捐献人家属是有一个共同目标的,让器官生活得更长久,让生命延续得更久。

  捐献成本

  移植中心每例器官捐献的支出费30万元以下。

  在手术患者支付器官获取费用方面,即便是在美国、西班牙这样的器官捐献率高、移植手术开展量大的国家,也是需要由患者承担器官获取的相关费用。所不同的是,这些国家的获取费用是明确、透明的,并且有完善的医疗保险制度保障。

  记者从器官移植中心、医生提供的数据显示,在广东进行器官移植,能明确的器官获取费用,仅以用于最常规的一肝两肾计算,明确价格的移植中心,收取的器官获取费用就是30万元(按肾9万元、肝12万元算)—50万元(按肾15万元、肝20万元算)。

  器官移植医生表示,器官获取费用主要用于支付器官获取前的检测费用,获取时的手术摘取、保存及运输等相关费用,另外还有一项是用于对捐献人的抚恤费用。

  但这些费用是不难被概算出来的。如用于器官捐献者ICU治疗时发生的费用平均6万-8万元,这笔费用多为抚恤性质。而在美国、西班牙、香港,这笔费用如果是捐献意向达成后,发生于ICU里的维护器官费用,由移植或器官获取机构承担,但最终由器官移植患者(保险)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