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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大师级民间工艺传承人才”项目实施办法

浏览次数:2373      日期:2013-08-14

“大师级民间工艺传承人才”项目实施办法(摘要)
 
一、目标任务
 
面向省内地域特色鲜明、历史积淀深厚、具有较高艺术和经济价值的传统民间工艺领域,选拔100名大师级民间工艺人才,扶持其培养民间工艺传承人。
 
二、项目范围
 
被扶持对象主要是技能型、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具有浓郁湖北地方特色的民间工艺美术大师。其工艺项目主要包括:漆器漆艺、青铜器制作、编织刺绣、雕刻剪纸、塑像制作、烙艺贴画、陶器制作、皮影脸谱制作、传统食品制作、传统造纸技术、竹藤制品编制、传统乐器制作、织布印染技术、传统家具制作、民俗道具(服饰、鞋帽)制作、风筝制作等。
 
三、申报条件“大师级民间工艺传承人才”采取项目+人选一同申报的方式进行。
 
(一)民间工艺项目申报条件
 
1.具有悠久历史,濒临消失,且有较高艺术价值和经济开发价值;
 
2.项目作品以天然原材料为主,采用传统工艺和技术,主要部分采用手工制作,技艺精湛,工艺独特,世代相传;
 
3.具有鲜明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在省内外或领域内被公认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对已列入国家、省和市(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传统手工工艺名录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申报范围。(二)申报人选条件:
 
1.户籍辖属湖北,并在湖北长期居住、工作、生活;
 
2.能完整的继承我省某项民间技艺,且目前仍在执业并致力于传承此项民间工艺,曾获得国家级、省级等重大奖项;参评作品具有继承性、创造性,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和开发潜力;
 
3.注重民间工艺传承发展,所带徒弟具有一定民间工艺技能,能独立完成此项民间工艺品创作,弟子作品获得国家级或省级奖项者优先推荐。
 
四、支持措施
 
1.对入围“湖北省大师级民间工艺传承人才”的人选,以其姓名命名“湖北省民间工艺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15万元经费支持。
 
2.对入选人选直接晋升为高级技师(一级)并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在选拔享受国务院津贴、省政府津贴人选时给予重点倾斜。对在工作室接受培养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传承人才,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3.举办入围人选作品展,对遴选出的大师及其作品进行广泛宣传。对继承性和传承性较好、作品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的民间工艺美术大师,重点选择1030名支持其进行作品市场化开发。
 
关于集中实施人才工作重心下移“六个一百”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党组(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全国、全省人才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根据《2013年全省人才工作要点》总体安排,现将集中实施人才工作重心下移“六个一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六个一百”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建设100个重点产业创新团队、设立100个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特聘岗位、扶持100个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和100个农业产业化领军人才、建设100个院士专家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其中,院士专家工作站70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30个)、扶持100名大师级民间工艺传承人才。
 
二、实施原则
 
1.人才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服务的原则。
 
2.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3.重点倾斜基层的原则。“六个一百”项目,除“大师级民间工艺传承人才”在全省范围内选拔外,其他项目主要实施范围为武汉市的远城区、其他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并以县、市、区级申报项目作为重点扶持对象。
 
4.统筹考虑、兼顾行业和地域平衡的原则。一名专家或一个项目主体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六个一百”中的一个项目,不能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三、实施办法
 
“六个一百”项目由省委人才办负责综合统筹协调,采取“归口落实、统分结合”的办法推进实施。
 
(一)组织实施部门
 
(二)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统筹人社、科技、农业、科协、文联等部门,实施本地“六个一百”项目。
 
四、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1.动员宣传。6月中旬,召开启动部署会议,发布集中实施人才工作重心下移“六个一百”项目工作方案通知。
 
2.推荐申报。各地各单位根据各子项目推荐名额在本地本单位开展遴选推荐工作,经党委(党组)审定后,确定推荐单位(或人选)并进行公示。各地各单位于7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给各项目牵头部门。
 
3.集中初评。省委人才办组织各归口部门对受理的推荐和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集中组织初评,按1:1.2的比例评选出候选单位或候选人选,经部门党组(党委)会议审核后,于9月30日前,将评选结果报省委人才办。
 
4.综合审定。省委人才办汇总各项目初评结果,综合统筹区域、产业、设岗单位和人选情况,提出建议方案,召开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负责人会议审议。审议结果报领导审定并在有关媒体公示后,由省委组织部和各项目负责单位联合发文予以公布。
 
5.落实支持措施,加强跟踪管理。各负责单位根据各项目实施办法,落实支持经费和扶持政策,加强指导、跟踪协调和考核管理。各市州、县市区及项目所在单位完善配套支持措施,做好各项落实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六个一百”项目工作相关文件和表格资料可从“湖北组工网”(www.hbzgw.gov.cn)下载。
 
(二)归口评选部门联系方式
 
1.省委组织部(牵头负责“重点产业创新团队”项目)
 
人才工作处(省委人才办),联系人:姚磊、刘绪林,电话/传真:027-87277407,电子邮箱:hbrc2004@163.com。
 
2.省人社厅
 
(1)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牵头负责“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特聘岗位”项目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项目),联系人:刘华平,电话:027-87125242,电子邮箱:hbyincai@163.com。
 
(2)职业能力建设处(牵头负责“大师级民间工艺传承人才”项目),联系人:张淼,电话:027-86656649,电子邮箱:39700168@qq.com。
 
3.省科技厅(牵头负责“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项目)
 
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处,联系人:向玫,电话027-87135815,电子邮箱:xiangm@hbstd.gov.cn。
 
4.省农业厅(牵头负责“农业产业化领军人才”项目)
 
科教处,联系人:柯枫英,电话:027-87868375,电子邮箱:554633124@qq.com。
 
5.省科协(牵头负责“院士专家工作站”项目)
 
院士专家联络服务中心,联系人:肖艳,电话:027-87841278,电子邮箱:hbsyszjgzz@163.com。
 
6.省文联(配合实施“大师级民间工艺传承人才”项目)
 
联系人:黄超芬,电话:027-68880710,电子邮箱:68448969@qq.com。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农业厅
 
湖北省卫生厅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3年6月8日
 
项目负责单位重点产业创新团队 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技厅急需紧缺专业技术 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人才特聘岗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省科技厅*、省经信委农业产业化领军人才 省农业厅院士专家工作站 省科协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省人社厅大师级民间工艺传承人才省人社厅*、省文联注:*为牵头负责单位。(记者孙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