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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亲友团”源于权力监管缺位

浏览次数:1847      日期:201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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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些官员的受贿案件中,通常不是官员一个人在“战斗”,他的妻子、儿子等直系亲属,情人、同学或老乡等特定关系人,往往也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成为台前幕后的贪腐“亲友团”。近日,针对官员家庭成员或身边人参与受贿的现象,记者采访了市一中院刑二庭法官江伟。他透露,在类似的案件中,实际掌握财产的,多是官员的直系亲属,他们中的部分成为受贿共犯。

    如果说官员个人的腐败属于“单兵作战”,那么,“亲友团”腐败它则是以家庭关系作掩盖,通过相互勾结、支持等,依靠合力进行腐败。与个体腐败相比,亲友团式腐败显然性质更恶劣、社会危害更严重,必须采取措施予以杜绝。

    首先,要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制约。“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的论断道出腐败的本质在于滥用权力,给予权力强有力的制度约束是防止腐败的根本之道。要将官员个人权力限制在合理范围之内,严格制约其权力行使,不给官员本人和家庭成员滥用权力的空间和机会。

    其次,要遏制权力家族化。当前,“贪腐夫妻档”、“贪腐父子兵”、“贪腐情人帮”等现象比较突出,贪官“权力家族化”倾向已经成了贪官腐败的一大特征。因此,必须将监督的触角向官员的家庭及社会关系延伸,对官员及其家庭社会关系成员进行全方位、一体化的监督。

    再次,要强化对领导干部家庭的廉政教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廉洁文化的重要阵地,是防腐拒变的一道重要防线。因此,除了对领导干部本人进行廉政教育以外,还应对其家庭社会关系成员进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