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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代文学欧美难遇知音 审美要求有别所致

浏览次数:1836      日期:2013-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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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外国学者读中国现代文学,审美要求决定评价标准。难怪W.J.F. Jenner认为像巴金、茅盾等在中国被奉为“经典”的作家,在欧美难有知音。他的解释是西方读者不会轻易融入中国文人感时忧国的世界。

    郑树森教授给我这个“计算机文盲”一篇网上文章:Howard Goldblatts Life in Translation。这是一篇访问稿,作者是Aimee Levitt。Howard Goldblatt的中文名字是“葛浩文”。葛浩文是郑教授的老朋友了。当年《天堂蒜薹之歌》在杂志连载时,郑教授读了,觉得应该有英译,就连忙空邮寄给浩文兄。

    Aimee Levitt的访问以相当大的篇幅记述葛浩文的生平。我跟浩文兄认交快三十年了,相知既深,也合作编译过中国现代文学。虽然我不必依赖Levitt的报道去了解“葛老”的身世,但他在这篇文字中谈到的问题,倒加深了我对翻译界朋友处境的认识和了解。“稍有理智的人也不会从事翻译这行业。最少不会是文学作品的翻译”,他对Levitt说。他有一位在司法部打工的朋友,翻译日本法律文件。“Thats a livelihood!”(那才是为生计而干的活啊!)

    Levitt的文章开头就说,即使葛浩文的翻译做得怎么妥贴,也没有谁知道他忙些什么。我在旧文《寂寞翻译事》说过,翻译事寂寞,“因为除了行家,一般读者大概不会对翻译作业背后的‘生产’过程感到兴趣”。

    “葛老”在翻译行当辛勤前后三十多年,译作五十多本,可是,Levitt居然说,“你可能从没听过葛浩文这个人。平时关心世界文学的读者,他们可能对昆德拉或马尔克斯的作品如数家珍,就是不知莫言何许人也。中文小说就是没有市场。”

    葛浩文还加了按语:“就是没人要看。”这算不算中国文学在西方市场的“宿命”?在这方面Levitt的看法倒比我们乐观。她引了诺贝尔奖评审会的话,说莫言作品因成功糅合了“疑幻疑真”的写实手法来演绎民间故事、历史掌故和当代传奇得到诺贝尔文学奖。这等于是说,莫言的小说在题材上和技巧上都把西方读者引进一个陌生的、确是“hallucinatory”的几乎可以说是un-Chinese的想象世界。言下之意是:前景可能是柳暗花明又一村。

    其实,自《红高粱》的英译本于1993年面世以来,莫言作品的特色早有外国批评家注意到。小说上市后我看过的书评,几乎一致赞好。《纽约》杂志书评人Rhoda Koenig以“Savage Grace”为题点出这部“家世小说”的特殊风格。“Savage Grace”可译成“野蛮的典雅”,言词看似自相矛盾,可不正是对莫言笔下“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神圣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的人物一个贴切的写照么?

    外国学者读中国现代文学,审美的要求决定评价的标准。难怪W.J.F. Jenner认为像巴金、茅盾这类在中国被奉为“经典”的作家,在欧美难有知音。为什么呢?他的解释是,西方读者除非对他们笔下的人物的遭遇“感同身受”,否则怎会轻易融入中国文人“感时忧国”的世界?

    要怎样才能摆脱“宿命”?听Jenner说,倒也简单:“be different”。另起炉灶吧。拿《红高粱》跟巴金“激流三部曲”这系列的“革命”小说对着看,不难发现莫言作品的题材和技巧都把“颠覆”中国社会的伦常道德视为家常便饭。何止莫言如此!实情是,中国现代文学自进入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新时期”以来,哪个刻意破旧立新的作家不“颠覆”、不“离经叛道”?

    “葛老”说英译中文小说“没人看”、“没市场”,说的想是自己的经验,用的标准是个人译作的销售纪录。这些数据,只有他自己和出版社拥有。“没人看”、“没市场”只是相对而言。捷克的昆德拉和哥伦比亚的马尔克斯的小说经常有人提及,研究他们作品的“学院派”论文不绝如缕。以常识估计,说他们的东西“有人看”和“有市场”是说得通的。“葛老”说英译中国小说“没人看”,虽然我们知道这只是相对而言,但我们也可以由此推论他迟迟没有从大学全职退休的原因。他今年七十四岁,译了五十多本书,还没退下来,正因翻译文学作品不像为司法部门翻译日本法律文件。翻译文学作品不是为生计而干的活。
 
    读了Levitt的访问,才体会到翻译家如“老葛”所承受的压力不下于原创作者。“作家的声誉不因一本作品的成败而决定。可是一个译者的名誉却取决于一本书的得失。稍有差池人家就会人质疑你是否看得通文本,”葛浩文说。他说现在不少大学翻译系的学生爱拿翻译和原作文本一字一句地对照考证。“葛老”这段原文应全录下来,太如闻其声了——“Now they do mine, and they almost always find something. Theyre so pleased to get that SOB. Especially if I stray too far or get too creative with words”。SOB是狗娘养的。

    中文怎么说呢?“这些同学跟我对着干了。他们通常总会找到些什么的。这可把这SOB捉个正着了,不亦乐乎!特别是他们找到我离文本稍远或用词太有创意的时候。”举个现成的例子吧。莫言的《檀香刑》英译本已上市。规规矩矩的英文题目应叫Sandalwood Punishment的,但“葛老”觉得译为Sandalwood Death比较接近原文的音韵和声调,因此对自己的看法“从善如流”,作了改动。

    我们读伟大的世界文学作品如《罪与罚》的英译,或会对作者陀思妥耶夫斯基心存感激。但译者是谁,除了行家中的“同道中人”,通常是不会计较的。葛浩文大半生埋首翻译,收入尚不能“自给自足”让他以此为生,那么在背后推动他的,究竟是哪一种能量?在Levitt访问他前,我一直找不到答案。现在终于真相大白。葛浩文在大学教书、做行政,喜欢朗诵,更是Levitt眼中一个“绝佳的说书人”。但这种种嗜好,不及他对翻译工作之迷恋。“But translation is my mothers milk. I cant not do it. The idea of not being able to speak in a translators voice would kill me.”

    世上竟有把翻译看作母乳之不可或缺的人,真绝!一天不能用译者的身份说话,就活得不耐烦。用我们的老话讲,这真是“情难自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