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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行政庭办案:是为人民服务还是给人民添堵
浏览次数:88 日期:2022-12-03
题记:为了拆迁,2018年8月东湖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对我的网吧既没有沟通、也没有赔偿情况下突然粗暴执法,强行停水停电并且制止我变卖网吧设备,造成损失180余万元。我向武汉市中级法院行政庭起诉东湖旅游风景区管委会,法院以我不是房屋所有权人不予受理;我再向湖北省高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申请再审,都被驳回申请。4年多来,我无故遭受重大损失上告无门,难道政府对老百姓造成直接损失可以如此不管不问吗?这还是共产党人执法、执政为民的真实写照吗?
法院行政庭办案:是为人民服务还是给人民添堵
——从一起小案看最高法的办案作风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东北部片区四村搞拆迁。
2017年12月1日,武汉市东湖管委会与房东签定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于2017年12月4日又签定了《交房确认单》,于2018年1月15日将补偿款发放到房东账上。
而此时投资300万元租用房东房子做网咖生意的我却毫不知情。
在商家不知情情况下,东湖风景区管委会已经把拆迁款赔偿完毕。但为了愚弄商家,2018年10月下旬,位于拆迁商家的街面上突然张贴出一份《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东北部片区四村统征储备项目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方案》,文件发布单位是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出台日期为2018年10月18日。
拆迁都是先发公告再核实补偿,但东湖管委会却是补偿到位10个月之后再来公告补偿方案。在当今社会形势下,还发生这种黑心政府触目惊心的暗箱操作发放拆迁款的情况,真是令人发指。更为可恶的是当我处理网吧4台价值10万元空调时,管委会人员以我还欠几千元电费没缴清为由,不让我变卖空调,致使我4台空调不能卖出损失数万元。
2019年8月16日,我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状告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2019年12月16日,武汉市中级法院行政庭以我不是房屋所有权人为由驳回我的起诉。
2019年12月26日,我再次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申请再审,2020年8月10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驳回上诉。
我再次向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申请再审。
这本是一起普通的行政案件,但找最高法申请再审已经一年有余,现在仍然让我等待结果。而在我每天的查问当中,01012368众多工作人员只要听到我的声音就知道“朱非白”,但等待仍然感觉无期:
2020年8月20日,我收到湖北省高法的裁定结果后,于2020年8月24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书》,最高法8月26日收到。
没有立案消息,后经12368法律服务热线打听到湖北省的再审申请应该由郑州市最高法第四巡回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受理,我于2020年10月19日再次向郑州市郑东新区白佛路和博学路交叉口博学路33号最高法第四巡回法庭诉讼服务中心行政庭寄出《再审申请书》,对方于10月21日由收发室签收(邮寄号1134881306978)。但《再审申请书》对方签收已逾半年,我多次通过12368打听情况,对方说没有立案信息,让我耐心等待回复。
直到2021年5月初,12368工作人员建议我再次通过网上申报方式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网上申请后,最高法工作人员通过网上发过来规范的格式和材料需要注意的几点要求,再通过邮寄方式寄给予对方。
2021年5月25日,我第一次将材料邮寄给最高法第四巡回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后来根据对方的要求,我于5月31日、6月21日分别两次补充了邮寄材料,对方于6月25日材料准备完毕,告知我材料已经准备齐全通过了审核,领导也已经签字移交给了立案部门,让我在家耐心等待立案消息。
但这一等待已经两个多月过去了,打联系电话100次差不多有99次没人接听,打12368也总是说还没有立案,让我耐心等待结果。2021年9月6日,当我打联系电话好不容易有人接听,对方告知我材料早就已经审核通过,移交给立案部门后也无法跟踪。在我的一再要求下,对方看我实在很着急,就告知我本案早就经过领导签字通过,并以(2021)最高法行登3242号案号移交给立案部门,立案是肯定的事,让我耐心在家等待立案消息。
从2020年8月20日申请再审到现在还没立案,我要等到什么时候最高法才会立案?最高法这样办案,究竟是为人民服务还是给人民添堵?!
2021年9月7日,当我把以上文章发进微博和有关网站之后,2021年9月13日,最高法下发了(2021)最高法行通3242号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行政申请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本院将再审申请人朱非白诉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一案,交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请等待审查结果。对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不服的,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者检察建议。”
但接下来的仍然是漫长的等待。
我在2022年元月6日打01012368、02712368,我查询此案均无结果,输入身份证号查无此案,最后工作人员告知本案没有立案,湖北省高院有没有收到此案也无法查询。
元月7号我继续打电话或网上查询也无结果。最后委托01012368人工服务人员帮我查找本案信息,对方答应有结果马上会通知我。但一直电话、网络均无此案任何信息。
直到2022年4月7日,我亲自找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查询本案信息,才知道本案已经有了结果:本案于2021年11月10日立案,于2022年3月25日以(2021)鄂行申954号作出判决。因为判决书已经寄出,我当场要求看结果或拿回家遭到拒绝。
对于已经立案的案子,为什么我查询时没有此案?没有立案信息?输入身份证号查无此案?我找到法院因为判决书已经寄出,不让看结果也不给拿到结果?
2022年4月18日,判决结果仍然没有收到。当我再次电话要求法院给予判决书之后,行政庭审判长张之婧才答应寄出判决书。一周后,我才收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作出的(2021)鄂行申954号行政裁定书:驳回再审申请。
2022年5月9日,我向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被检察机关告知因为法院是针对诉讼主体方面的判决,检察机关无权抗诉。
致此,我这起法院行政庭害国坑民的的诉讼案件算是走到了终点。
4年多来,我无故遭受重大损失上告无门,难道政府对老百姓造成直接损失可以如此不管不问吗?这还是共产党人执法、执政为民的真实写照吗?
路漫漫其修远,我一直在找东湖旅游风景区和市民热线等上访不止,希望能得到应有的赔偿,但至今仍然无果。这令人寒心的政府行为、令人寒心的法院判决,何时能让我们这些无辜受害的老百姓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