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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正当权益谁来维护
浏览次数:227 日期:2022-09-09
题记:我作为一个网吧经营者,政府拆迁却对我的网吧不管不问,至今已经四年无人赔偿,到法院起诉不受理,找管委会协调一年多只有口头应酬没见行动。我的正当权益谁来维护?!
我的正当权益谁来维护
我在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黄家大湾与房东陈友运签订3年700平方面积网吧承包合同,从2016年8月31日起至2019年8月30日止。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既没有通知、更没有洽谈协商情况下,2018年8月22号,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拆迁办黎姓负责人口头通知我的网吧搬迁(面积700平方米,投资近300万元,158台电脑),并随时做好停水停电的准备。2018年9月5日,物业刘经理来网吧找我,问我什么时候停业?并称拆迁方已经要求对我停水停电。同年10月8日,在网吧未收到通知情况下遭到强行停水停电,在我合同还有11个月未到期情况下,被迫中止营业,给我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而在我的网吧停水停电之后半月之后,管委会才在街面上张贴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东北部片区四村统征储备项目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方案》,文件发布日期为2018年10月18日。
这个《补偿方案》出台之后,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根本就没有对我们有任何补偿的想法,完全成了忽悠人的一纸空文。2018年11月,当我处理网吧4台价值11万元的格力空调时,当我请来的专业人员拆卸时遭到管委会人员的无故无理阻拦,导致4台空调至今未能出售。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充当房东打手对网吧合同粗暴中断,对网吧直接停水停电,粗暴勒令网吧关门,还强行无故不让出售处理网吧设备。而房东则始终没有出面有过任何作为。根据法律因果关系,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对网吧拆迁负直接责任。
对此,我向法院起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但法院对因果关系明确、事实如此清楚的起诉,却被驳回说我不能状告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原因是我只是租户而不是房屋所有权人。而房东说从没有干涉过我的正常经营,合同是管委会中断的,对网吧所有动手的行动也是管委会的人,房东认为不应该找他。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强行中断我的合同,粗暴停水停电关闭网吧,对我的正常经营粗暴干涉势意妄为,是对我的网吧造成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我的巨大损失已经过去四年仍然无人赔偿无人过问,任人鱼肉我还不能状告管委会不能索赔,我招谁惹谁了?难道这就是当今政府执政为民的做法?
经过我多次信访、上访并电话联系,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信访办有关人员多次表示会妥善解决赔偿问题,表示已经联系好房东处理此事,但总是表现在口头上,至今一年多时间没有看到任何行动!我怀疑他们是不是在玩“套路”。
我的政当权益谁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