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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风景区管委会粗暴拆迁拒不赔偿

浏览次数:401      日期:2022-03-22

东湖风景区管委会粗暴拆迁拒不赔偿

 

东湖风景区管委会搞拆迁,在补偿款已经发放完毕10个月后才张贴拆迁补偿方案公告,害得商户在不知情情况下,拆迁前还在进行投资,真是缺德至极。

2017121日,武汉市东湖管委会与房东签定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于2017124日又签定了《交房确认单》,于2018115日将补偿款发放到房东账上。

而在进行这些拆迁行为之时,却是对租用房东的商户保密的。租用街面房屋的商户在毫不知情情况下,我家网咖在2018年元至六月之间,还相继投资数万元进行电脑优化。到2018年下半年才听到风声不对停止投资。

不料就在拆迁补偿款已经发放完毕10个月后,201810月下旬,位于拆迁商家的街面上突然张贴出一份《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东北部片区四村统征储备项目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方案》,文件发布单位是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出台日期为20181018日。

补偿款发放之后,房屋的所有权也就从房东转移到了东湖风景区管委会。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我的网吧租赁从过去的房东转移到了东湖风景区管委会,影响到租赁问题也由东湖风景区管委会负责。但东湖风景区管委会的《补偿方案》已经发布三年半时间,根本没有找我谈过赔偿问题,对我近二百万元损失至今仍然不管不问。

这个违背常规的操作前所未有!缺德的东湖风景区委员会为什么不在拆迁之前张贴公告?为什么对租用商户房屋进行拆迁不仅没有公开信息还对其保密?为什么对商户造成的巨大缺失视而不见至今仍然没有发放任何补偿和赔偿?这种令人发指的行为难道是当今一级人民政府能够做出的事情吗?难道做出如此伤天害理的事情仍然没有任何补救和说法吗?

触目惊心的黑心政府的黑心行为,我们还需要等待多久才能得到公正和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