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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浏览次数:3083 日期:2017-03-30
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李军鹏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各位学员,大家好!今天我主讲的题目是“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今天我主要讲五大问题:第一,新时期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重大意义;第二,提升源头治理的能力;第三,提升系统治理能力;第四,提升依法治理能力;第五,提升综合治理能力。
一、新时期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重大意义
(一)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是维系人类社会正常运行、创造既有秩序又有活力的社会环境的基本要求
第一大问题,新时期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重大意义,新时期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性和迫切性。
第一个方面,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是维系人类社会正常运行,创造既有秩序又有活力的社会环境的基本要求。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一种社会动物,人必须得在生产的过程当中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形成社会的共同体,社会共同体在生产力发展的过程当中最需要的环境是稳定和平的社会秩序。如果一个社会不能保持稳定,经常处在断裂和动荡的状态,这一个社会的生产力是很难得到发展的,而要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就要提升社会治理的能力。所以,提升社会治理的能力是维系人类生存和发展环境的基本要求。
(二)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新要求
第二个方面,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新要求。中国现在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常态,新常态的主要体现是两个“中高”,经济增长中高速、产业迈向中高端。经济增长中高速是经济增长的水平保持在6.5%到7%左右,和原来的动辄10%左右的发展速度相比,这一个发展的速度比较平缓,在这一个中高速发展的过程当中,有一些过剩产能的调整就会导致工人失业的风险。前一段时间,山西有一个大型的煤矿就有很多工人停薪留职。同时,产业迈向中高端,向着价值链的中高端发展,特别是中国在科技产品的出口方面已经跃居到了亚洲第一位,那这一种产业迈向中高端的过程当中,有一些低端产能在其发展的过程当中会遇到很多的困难。有一些钢铁产能是过剩的,很多企业里因出口下降,需求的萎缩,也导致了工人失业、收入下降的风险。所以,在中国这样的一种经济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保持社会的平稳运行,需要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从而防范因为结构性失业和收入下降所导致的社会不稳定。
(三)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是我国进入社会结构转型期、社会矛盾突显期的迫切需要
第三个方面,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是中国进入社会结构转型期、社会矛盾突显期的迫切需要。我们党对我们国家当前所处的发展时期有着非常清醒的认识,中国现在既处在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同时也是一个社会矛盾的凸显期。社会矛盾的凸显主要是因为社会转型所引发的,如阶层结构的变化引发了很多的社会矛盾与纠纷。现在的社会阶层已经分化成了十多个社会阶层。同时,城乡结构的变化也面临着很多的新问题。中国以常住人口计算的城市化水平已达到了55%左右,但以户籍人口计算的城市化却只有36%的水平,这说明有19%的生活在城市的人口没有城市户籍。同时,收入分配结构也产生了很大的变化,从财产性收入,很多的人到没有多少工资收入的人,这些人是并存的。那贫富差距比较大,衡量贫富差距有一个重要的指标是基尼系数,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调查研究,他们研究的结果是,1978年的时候,中国的基尼系数是0.18,这个社会是处在一个比较平均的水平的。2013年的时候达到了0.473,按照世界银行的统计数据,基尼系数在0.4到0.45之间的经济体是贫富差距较大的经济体。所以,我国现在从收入结构上而言是处在贫富分化较大的一个阶段。同时,人口结构和家庭结构变化也带来了很多的挑战,老年人已经越来越多,现在已经有2亿多的老年人。
所以,这一些社会结构的变化带来了社会治理当中很多的问题。社会流动加快,流动人口巨大,特别是农民工的数量达到了近2亿多人以上,同时,城镇化发展的过程当中,因为征地拆迁引发了很多的社会矛盾,由于经济放缓,有一些企业劳资纠纷,特别是工人的工资不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引起了很多的社会问题。所以,在这一个历史时期,我们要认真地研究现在面临着哪一些新社会矛盾。
中国的群体性事件,社会矛盾和纠纷的信访总量逐年下降,但仍然在高位运行。全国的刑事案件的立案1978年的50万起上升到2010年以后的600多万起以上。全国的信访总量由高峰期的1400多万件下降到现在也是维持在每年800多万起左右,说明社会矛盾纠纷的总量依然是比较大的。
官民关系紧张,官民冲突成为了矛盾的焦点。由于在社会转型期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社会组织不发达,所以往往各种社会矛盾既易演化成干群矛盾,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科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的研究,他们对2000年1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发生的规模在百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进行分析后发现,因为公民和政府或官员之间的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占到了群体性事件的44%。那这些官民冲突是因为哪一些原因引起的?第一位原因是执法不当,占了45.4%;第二位原因是征地拆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占到了21.7%;第三位是信访维权引发的,占到了13.6%。
第三个方面,维权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与冲突比重增大。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治指数工程组的研究,在中国规模在百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当中,维权性事件占了近55%的比重。当中有农民维权、工人维权、市民维权。
第四个方面,因为环境保护引发的各种矛盾呈现明显上升的趋势。近年来,随着中国环境监管形势的严峻,环境违法违规案件高法,突发性的环境事件和因为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迅速增加。据研究,环境污染是导致万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是所有万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比重的50%。
第五个方面,因为政府决策不科学、不满足,违背群众医院引发的矛盾依然比较多。有一些重大工程、重大决策,反对的群众非常多,社会稳定风险非常大,但有一些地方政府依然强制推行,一个典型的案例是江苏南通的王子造纸排海工程项目。
第六个方面,招商引资项目与建设工程实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与矛盾增多。有一些地方领导为了追求政绩,对环境因素考虑不足,随便引进企业和项目,也易于引发群体性时事件。
2014年11月18日在海口市三江镇就发生了一起当地群众阻挠施工的群体性事件。在这一个事件当中,当地政府是要建设一个海南康乐花园项目,这一个项目要建设包括省皮肤病防治中心在内的三家职业病防治医院。当地人听说其中的皮肤病防治中心计划收少量的麻风病人,所以当地就担心成为麻风病人的集散中心,因为解释不到位而引发了群体性事件。
第七个方面,因为工资待遇欠薪等问题引发的各种矛盾与纠纷明显增多。近几年以来,劳资关系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呈现出突发性、易发性和规模性的特点。据研究,劳资纠纷是导致千人到万人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大概占到36.53%。万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最大的原因是因为环境问题引发的,千人以上的是因为工资待遇等劳资纠纷引发的,百人以上的很多是因为官民纠纷引发的。
第八个方面,社会不满增加,群体采取极端措施,宣泄不满。有一些群众因对一些征地拆迁不满采取极端的方式,包括报复社会、自残等,也引发了很负面的社会影响。我国社会矛盾凸显期的这一系列社会矛盾要求我们提升社会治理的能力。
(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是改变社会管理薄弱状况、推进社会治理科学化的迫切要求
第四个方面,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是改变社会关系薄弱状况,推进社会治理科学化的迫切要求。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治理取得了很多重大的进展,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地完善,社会综合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政府社会管理的能力明显提高,应急管理水平不断地提升。
但同时也应看到社会感觉当中还存在着很多的薄弱环节。如公共服务的城乡差别、地区差别和群体差别还比较大,社会治理的主体还不健全,社会组织发育不足。社会管理还没有实现全面的覆盖,特别是城乡结合部这一些地方的管理漏洞较多,社会管理方式单一,习惯于办证罚款、围追堵截,但有一些协商的方式、道德的方式、法律的方式还不善于运用。政府和一些领导干部的社会管理能力也有待提升,有一些地方小的社会矛盾处理不当,往往成为大社会矛盾,大的社会矛盾处理不当,往往会引发更大的社会危机。所以,现在要改变社会治理当中的薄弱状况,要重点提升社会治理的能力。
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和综合治理的各个方面。社会治理的能力是社会治理的机制和制度,各种社会治理的主体素质、各种法治的手段、各种技术方法手段等共同作用的结果。所以,要提升社会治理的能力,就要重点提升源头治理的能力、系统治理的能力、依法治理的能力和综合治理的能力。
二、提升源头治理能力
第二个大问题,提升源头治理的能力。源头治理是社会治理的治本之策,只有从源头上防止社会矛盾发生,把社会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这样的社会治理才是水平最高的社会治理。在源头上要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第一个方面,切实地落实人民群众的投票权、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重点是要落实群众的投票权,解决权利授予的问题。特别是基层的一些干部的选举应逐步地通过老百姓一人一票的方式产生,特别是有一些村里的村长和村支部书记,都应逐步地通过真实的投票来进行产生。
第二个方面,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的体系。公共服务要覆盖城乡,把城市的公共服务延伸到农村,让城乡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第三个方面,要改革户籍制度,给老百姓以自由迁徙的社会权利,因为现在户籍制度没有改革,很多的农民工享受不到城市的基本公共服务,长期下去会引起很多的社会问题,所以,我们要在赋予老百姓经济权利的同时,要富裕其社会权利。
第四个方面,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加大税收调节的力度,逐步地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分配格局决定了社会稳定的程度,基尼系数在0.1至0.3之间的国家是非常稳定的,所以我们要逐步地加大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首先是要提高工资收入者的工资水平,所以,我们要成为高收入的国家,首先老百姓工作者的工资收入水平要提高。同时要加大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特别是个人所得税的调节力度,以及针对有多套房拥有者从第二套房开始的累进房产税制度,以及在很多的发达国家都证明行之有效的遗产税制度,第一代人要把遗产传给第二代的话,要经过遗产税的扣除。
第五个方面,发挥党代表、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社会管理的作用。党代表是党员推选出来反映党员利益的,人民代表是人民群众选举出来反映人民意愿的,所以,从根本上而言,人民代表、党代表应代表人民群众和基层党员的心声和利益,所以,党的代表、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是社会管理的代表者,也是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表者,所以,充分地发挥党的代表和人民代表在代表人民和基层党员的作用机制上,要真正地发挥其作用。
第六个方面,建立健全个人心理医疗服务体系,建立心理危机的干预机制,我国人口众多,有精神疾病的人也比较多。据统计,中国有精神疾病的人数在210多万人左右,其中有严重精神疾病且有所表现的人数有25万人左右,每年约9000多人因为心理问题采取自残或自杀等方式,特别是随着现在社会竞争的加剧,以及随着高物价、高房价的影响,人们的心理疾病越来越多。所以,建立一个对于遭遇风险人群的心理干预机制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要针对一些突然失业、突然遭遇家庭危机等其他危机的人要重点加强对这些人的心理干预,防止因为心理危机引发报复社会的行为。
第七个方面,完善政府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决策社会风险的评估机制。
第八个方面,要进一步地加强虚拟网络社会的管理,网上网下的管理都要加强,要提高网民的网络行为的素质,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网络媒体的素质。同时,也要加强网络虚拟社会的行业自律,把虚拟社会建设成为一个有序管理的世界。
三、提升系统治理能力
第三个大问题,提升系统治理的能力。系统治理是指要充分发挥社会治理各个方面的力量,形成一个在合理分工和有效协作基础上的社会治理体制。通过多个方面力量的科学发挥,提升系统治理的能力。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的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在系统治理当中,首先要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在社会管理中的领导作用,领导建立社会治理的体制框架。党委,特别是党委常委会,要科学判断社会形势,确定正确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大政方针,要完善社会整体的治理框架,构建民主多元的社会利益整合方式。特别是要实践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同时,我们也要加强基层党组织的社会治理功能,要实现社会领域党组织和党的工作的全面覆盖。北京市就将党组织建在了社区、两新组织、商务楼宇、园区等,构建了一个全面覆盖的社会领域的党建工作体系,特别是北京市的一些高层楼宇都建立了党的工作站,很好地发挥了党的基层组织的社会治理的战斗堡垒和服务枢纽之作用。
第二个方面,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完善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要正确地处理好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底线是政府不要与民争利,政府要从和市场主体争利、与民争利的角色当中完全退出来,政府不要过多地干预到房地产开发、房屋拆迁等方面的事务,政府应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运用法律手段,对各种经济社会事务进行管理。
也要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加快推进政社分开和管办分离,特别是要加大政府转移职能的力度,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特别是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力度,为社会的发展和成熟创造空间,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在社会治理当中的作用,实现政府的治理、社会的自我调节和居民自治的互补和良性互动。政府应将精力集中到改善民生,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当中来,所以,我们应该主要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的指标来衡量政府的工作,运用犯罪率、上访率、解决矛盾率来考察政府的社会治理的工作,用民众满意度和幸福度的调查来评估政府的各个方面的工作。
第三个方面,要强化各类企事业单位的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责,使之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企业不光是利益中心,同时也是社会责任的中心。企业要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要建立良好的劳资关系,首先是要建立良好的劳资关系的协调协商机制。
企业和工会应该建立协商谈判机制,协商解决工资增长、工作时间、培训、假期、退休安排等问题。
企业也要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完善职工的诉求表达机制。所以,企业在自己的生产经营管理的过程当中要自觉地把社会稳定纳入到考虑的范围。一些事业单位也应该加强对员工的职业生活的质量体系的构建,完善对职工的各个方面的关怀、服务与保障机制。
第四个方面,要着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社会组织的管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础。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需要有大量的社会组织作为重要的支撑。社会组织的体制包括了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个方面,外部的治理体制;第二个方面,内部的治理结构。从社会组织的外部治理的体制来看,我们要构建政社分开、管办分离、权责明确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应实现社会组织的民间化、自治化和法治化。从社会组织的内部治理结构来看,要探索建立法人地位明确、信息公开透明、治理结构完善、筹资渠道稳定、监督机制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现代社会的组织制度,形成完善的社会组织的法人治理结构。
同时也要将社会组织的发展纳入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规划,加强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政府对于社会组织的财政资助机制,也便于社会组织的大量发展和培育。广东省社会组织就获得了很大的发展机遇,广东省出台了《深化社会组织体制改革的工作方案》,全面推进了社会组织的民间化、自治化和市场化,同时也出台了《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办法》,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在2012年5月印发了《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暂行办法》,并且出台了《省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的目录》,所以,它形成了一整套的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体系。
第五个方面,要支持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首先是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维护群众的权益,各级工会要积极履行维权的职责,帮助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和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
北京市在发挥一些人民团体和重要社会组织的作用时,采取了扶持枢纽型社会组织发展的办法。枢纽型社会组织是管理其他社会组织的社会组织。北京市认定的第一批枢纽型社会组织有十个,分别是北京市总工会、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妇联、北京市科协、北京市残联、北京市侨联、北京市文联、北京市社科联、北京市红十字会、北京法学会等。第二批也认定了12家,这些枢纽型社会组织就起到了对其他中小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服务的功能。
第六个方面,要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社会管理的功能,形成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社区建设是中国社会治理的另外一个重要基础,社会组织是其重要基础,社区的社会治理能力的建设是另外一个重要的基础。所以,要重点完善社区的公共服务进社区,把城镇的基本公共服务延伸到了社区当中来,要整合基层社会管理资源,政法、司法、信访、民政部门在基层社区联合办公,做到群防群治和综合治理。同时要从政策导向、力量配置和经费装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充实基层的社会治理的力量。
北京市在社区建设的过程当中就搞了一个“1060”工程,将10个方面60项的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作为了指导社区工作站的一个重要建设标准,其主要是将社区就业服务、社区社会保障服务、社区社会救助服务、社区卫生计划生育服务、社区文化教育体育服务、流动人口和出租方服务、社区安全服务、社区环境美化服务、社区便利服务和其他服务这十大类60种加以完善,且政府给相应的财政扶持。同时,在基层社区也要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工作方式。
第七个方面,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形成规模宏大的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工作者队伍。我们从西方的一些社会治理能力比较强的国家来看,很多国家都有“两工”(义工和社工),义工是志愿者,社工是社会工作者,专业化的社会工作者队伍和常态化的志愿者队伍,这是社会治理当中的两支重要队伍,所以讲“两个基础”、“两支队伍”,首先是要鼓励志愿者的行为,完善志愿者注册和管理的办法,使志愿者队伍的建设规范化和常态化,同时要建立和完善社会工作者的队伍,配备社会工作的专门人员,完善社会工作的岗位设置,提高专业化的社会服务水平。中国社会工作者队伍的发展空间非常大,美国社会工作者的数量有65万多人,占美国人口的2.12‰左右,德国有社会工作者22万多人,占其人口总数的2.69‰左右,但中国现在的社会工作者数量只占千分之零点几,所以我国社会工作者的发展空间还是非常之大的。
四、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第四大问题,提升依法治理的能力。要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提升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依法治理是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
第一个方面,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化解社会矛盾。在社会矛盾化解的过程当中一定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的方式,绝对不能以牺牲法律的权威为代价去求得问题一时的解决。
第二个方面,完善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把各项社会管理活动纳入到法治轨道,特别是要完善关于矛盾化解、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公共服务、城市管理、信访秩序、应急处置、群体性事件处置等,这一些基础性法律法规,形成一个完整的社会治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和规章制度体系,从而推进社会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法治化。
第三个方面,建立健全依法维权和矛盾化解的调节机制。特别是要将矛盾预警、协商沟通、救助救济机制和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结合起来,使群众既能够享受到政府各个方面的救助和救济,同时,又能够享受到周到的多元化的纠纷调解机制,通过一系列的依照法律来进行的公正处理,让当事人感到依照法律程序就能够公正有效地解决问题。
如福建厦门市具有完善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2015年5月1日,厦门市出台了《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这是全国首部具有可操作性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到2015年11月底厦门市已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884个,其中行业性的调解委员会228个,行业性的专业的调解平台16个,个人调解工作室28个。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第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公共权力的运行,特别是中国行政执法不当是产生百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原因。所以,要进一步地完善行政执法的责任制,对违法用权,依法进行问责和追责。
第五个方面,改革司法体制,依法保护社会稳定,特别是要解决司法便民性的问题,让老百姓能够更方便地打官司。
第六个方面,要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特别是要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现在有一些老百姓打不起官司,这最主要的原因是诉讼费用较高,所以,我们要完善公益律师制度,特别是完善购买公益律师服务的制度。
第七个方面,要加快加大全民普法和守法的力度,建设一个法治社会,同时要完善对违法行为的惩戒机制,要让违法者的违法行为处处受限,使遵法守纪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五、提升综合治理能力
第五大问题,提升综合治理的能力。综合治理的能力主要是对社会各个方面的人口服务的能力,对社会各个方面的社会面的治安掌控的能力,以及各个方面的技术能力的总称。所以,综合治理的能力是各个方面的人防、技防、物防,服务管理管控的能力的总称。
第一个方面,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社会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服务和管理,现在的重点是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要完善居民身份证制度,对流动人口实施居住证制度和管理,要促进流动人口更好地融入当地的社会。所以,要重点促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促进城市的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到全部的常住人口。
第二个方面,要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防控体系的建设,特别是要加强对社会面的管控,对广场、车站、机场等重点场所,要完善囤警街面、动中备勤、武装执勤的机制,全面落实网格化的巡逻力量,提高打击震慑和应急处突的能力。如北京市在一些重点的人流密集的场所建立了一分钟处置机制,按照发生突发事件,街面上的警察一分钟能够动员处置到位的要求来配置相应的警力,加强了对社会面的管控。
第三个方面,要建立和完善利益诉求的表达机制。在对社会进行有效管理时,要充分地完善利益诉求的表达机制,把利益表达机制纳入到法治化轨道,要强化人大和政协的利益表达功能,使之有效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如有一些地方建立的人大代表工作室,就能够很好地起到这样的作用。同时,也要加强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利益表达功能,让这一些社会组织能够更好地起到利益表达的功能,也要发挥大众传媒的利益表达窗口的作用。
第四个方面,要加强对社会矛盾的排查化解,大力健全农村的县(乡镇、村组、中心户)五级防范调解体系,在城市当中要建立市(区、街道、居委会、中心户)的五级防范调解体系,一个一个地来化解社会矛盾,防止社会矛盾的演化和加剧,如江苏太仓市就完善了矛盾纠纷调解体系的建设。
在2015年的时候,江苏太仓市重点推进了“一镇一品”的第三方调解机制的建设。何为“一镇一品”?每一个镇和街道都要有自己调解的特色品牌,发挥特色调解的品牌效应,他们聘用一些责任心强、法律素质高、调解技巧好的一些人作为骨干,用这些人的名字来命名第三方调解工作室。所以,他们在2015年的时候就成立了一些调解工作室,如城厢镇的老张调解工作室等,同时,他们也加强了对辖区内各个渠道的调解机构的建设工作,推行了政府购买,把全市20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纳入到了政府购买服务的轨道,而且出台了太仓市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实施办法,做到“一案一补”,调解了一个案件就给一个补贴,有效地提高了专职调解员的积极性。
同时,他们也推进了调解业务的建设,重点建立了一些专业性的调解组织,如成立了消费、卫生、劳动、环保等专业性的调解组织13家,所以,建立了一个矛盾纠纷的多元化的调解体系。
第五个方面,要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特别是有一些重大项目的建设,除了政府要加强监管之外,也要向当地的居民进行适当的补偿,甚至让当地的居民分享项目建设的收益,从而形成良性的循环。在我们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相关决议当中提出来了在一些贫困地区搞重大项目建设时,要让当地的居民能够分享到收益,也是一种建设公众分享机制的重要途径,这对于提升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